商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生“集世迈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9   阅读:2180次

各班级:

为促进湘潭大学教育事业发展,杭州集世迈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在湘潭大学设立“集世迈教育发展基金”项目,以实践“千校万企协调创新伙伴行动”实现产学研合作;并设立“集世迈奖助学金”,用于资助商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等学院学生。为做好我院2023年本科生“集世迈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助学金设置

湘潭大学“集世迈奖助学金”主要包括奖学金、助学金两部分。

二、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生。

三、评选名额及奖助标准

(一)奖学金

1. 一等奖学金:评选名额共5人,金额为3000元/人;

2. 二等奖学金:评选名额共5人,金额为2000元/人;

3. 三等奖学金:评选名额共5人,金额为1000元/人。

(二)助学金

评选名额共10人,金额为2000元/人。

四、评选条件

(一)奖学金

1. 参评学生为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

3. 思想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行优良,积极上进,且上一学年未受过纪律处分。

4. 勤奋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必修课程平均成绩或综合测评排名专业前50%且必修课程无不及格。在学科竞赛、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可适当放宽。

5. 在同等条件下,同一参评学年内未获得其它奖学金者优先。

6. 同时获得政府奖学金和校学年综合奖学金的,自获奖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参评“集世迈奖助学金”。

(二)助学金

1. 参评学生为全日制在籍在读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

3. 思想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行优良,积极上进,且上一学年未受过纪律处分。

4. 勤奋学习,生活俭朴,懂得感恩。

5. 在同等条件下,同一参评学年内未获得其它助学金者优先。

6. 同时获得政府奖学金和校学年综合奖学金的,自获奖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参评“集世迈奖助学金”。

五、纪律要求 

申请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 所报材料不属实者;

2.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3. 个人生活铺张浪费者;

4. 有其他重大品行问题者。

六、评审及发放程序

1. 湘潭大学商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集世迈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每年下半年由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并发布评选通知;

2. 根据文件要求,班级内部学生自主申请,各学生班级成立评选小组,组织申报和评比,提出推荐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至学院。同时符合奖助学金申请条件者,每人仅限申请一项,不可重复申请

3. 学院评审委员会汇总审核申请材料,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评选推荐获奖助学金初审名单,并将初审名单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 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评审委员会进行反馈,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5. 公示无异议后,初审名单报捐赠方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者予以确定及颁发。

6. 奖助学金由学校计财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不发放现金)。

7. 召开颁发仪式,捐赠方、校院机关代表对奖助学金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

七、材料提交

1. 湘潭大学“集世迈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需提交纸质档及电子档,纸质档一页,一式两份;学习成绩处新生可填高考成绩);

2. 商学院2023年本科生“集世迈奖助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需提交纸质档及电子档,纸质档需经班主任签字,一式一份);

3. 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上一学年成绩单、四六级证书、上一学年获奖及荣誉等情况或家庭经济困难支撑材料等,汇总表及申请表上所写获奖及荣誉等情况均需提供支撑材料,需提交纸质档,一式一份),复印件需经班级负责人审核原件后经班主任签字确认(或上交材料时携带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4. 所有材料需按上述顺序整理左侧顶端装订上交。

5. 请各班将所有纸质档材料于2023年10月24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文科实训大楼9-258办公室,并将汇总后的附件2、附件3电子档打包发送至3048299203@qq.com(邮件主题命名:年级专业班级全称+2023“集世迈奖助学金”申请)。

湘潭大学商学院

2023年10月19日

(来源:湘潭大学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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