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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09   阅读:8907次

各有关单位:

2012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课题设置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重大课题的资助经费一般为8万元;重点课题的资助经费一般为3万元;一般课题的资助经费一般为1万元

申报课题要着眼于推进检察理论创新和检察改革,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应用理论研究要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申报自筹经费课题。

二、参考选题

(一)重大课题(3个)

1.检察职业伦理建设研究

2.人民检察院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专家建议稿

3.人民监督员制度实证研究

(二)重点课题(11个)

1.山东抗日根据地人民检察制度史

2.陕甘宁边区人民检察制度史

3.关东解放区人民检察制度史

4.中外检察文化比较研究

5.技术侦查的法律规制

6.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

7.检察办案组织研究

8.案件管理与强化内部监督

9.民行检察理论体系研究

10.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研究

11.民事诉讼法修订与检察权的完善

(三)一般课题(12个)

1.诉讼监督模式研究

2.侦查环节的权利保障机制研究

3.检察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机制研究

4.贿赂犯罪心理与侦查研究

5.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研究

6.检察环节非法证据排除实证研究

7.量刑证明研究

8.死刑第二审案件的办理与监督

9.刑事诉讼中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研究

10.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机制研究

11.刑事诉讼中的强制医疗程序构建与完善

12.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的法律监督

三、申报要求

1、申请课题的题目原则上须属于公布的选题范围,也可以有一定比例的自选题目。

2、课题负责人有未完成课题的,不得申报下一年度的课题。课题申报和管理单位连续有两个课题未完成的,该单位内的人员三年内不得申报新的课题。

3、申请人及其课题组成员具有如下条件者,审批立项时予以优先考虑:具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相关科研成果;课题组是由教学科研人员、检察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联合组成的;全国检察机关”百千万”人才培养计划中的专家型人才培养对象。

四、申报材料

提交《申请书》纸质版一式3份,并将《申请书》和《一览表》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五、申报时间

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526日。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人:王初红,58293397skxm@xtu.edu.cn

                                                社 科 处

                                              2012年4月6

 

 

附件

1、申请书

2、一览表

3、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4、最高人民检察院通知

(来源: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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