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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本科生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1   阅读:3457次

各班级:

根据《2023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3〕3号)精神,为做好我校宝钢教育奖的推荐、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2023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本科生推荐名额为3名(各学院原则上推荐1名申报),包括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1名。

二、申报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三、评审原则及评审程序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做好宣传、推荐等工作。

2.评选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对申报学生侧重对其“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3.宝钢优秀学生奖本科生的组织申报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由宝钢教育奖湘潭大学评审工作小组开展评审工作。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得者中的特别优秀者,由学校提名推荐参与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评选。

四、推荐材料及要求

1.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6日下午17:30前

2.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见附件2),申报人不得更改《评审表》表格样式,并须注意《评审表》中的字数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见附件1)及《评审表》填表说明。

3.提交《评审表》纸质档2份及《2023年度湘潭大学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纸质档1份,各种证书、奖状、论文、著作等附加证明材料复印件(交材料时请务必携带原件进行现场审核)纸质档装订成册2。纸质材料均用A4纸打印,在截止时间前交至文科楼201办公室

4.《评审表》及《2023年度湘潭大学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的电子档请在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xgbjxj201@163.com。

 

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

(来源:湘潭大学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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