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关于做好湘潭大学2021届毕业生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5   阅读:6973次

各班级: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和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的意见》(湘教发〔2014〕54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确保学生信息准确、及时更新,方便学校、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助学贷款经办金融机构与贷款毕业生联络畅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贷款毕业生做好毕业确认工作

各班级组织国开行助学贷款贷款毕业生于2021年6月4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进行毕业确认(更新个人信息,如实填写最新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流程:

1.学生确认并打印《确认表》。学生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后, 点击页面左侧“毕业确认申请”模块,逐项核对“基本信息”,点击“资料修改”,如实更新个人最新有效联系方式、最新家庭信息、就业信息(继续读研的学生在工作单位栏填写“继续攻读xx学校研究生”)、共同借款人(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并点击“提交”,然后点击“毕业确认申请”按钮,确认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和贷款情况无误后,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完成线上申请。

 

2.学院审核。学生送交纸质《确认表》内贷款毕业生的最新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等,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审核无误后由学生本人在《确认表》上签字、按手印。此表提供纸质档一式三份,统一交至文科楼202办公室。

另请线上填写附件1 商学院2021届毕业生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情况表https://www.wjx.cn/vj/wSUjJal.aspx

二、提醒继续读研贷款毕业生进行还款计划变更

1.提醒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需要调整还款计划继续享受财政贴的借款应届毕业生(也要进行毕业确认),由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持录取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到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请。

2.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当地老师现场审查、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将帮助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变更单需您本人或共同借款人签字,并经国家开发银行同意后生效。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不能继续享受财政贴息,需按照原还款计划执行。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学生毕业离校后,若个人信息(就业信息、通讯信息等)发生变动,请务必及时登录系统修改并更新个人信息。

2.毕业确认名单(已单发学院资助老师)由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自动生成,若出现往届毕业生,请主动联系学生告知还款事宜并进行毕业确认;若出现2022届及其以上届毕业生,请附件1“备注栏”注明原因(在校期间入伍、因病其他原因休学等学籍变更情况),并通知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及学籍异动证明材料至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的,银行系统将视为2021届毕业生,自2021年9月1日起,学生将自行承担贷款利息,且剩余在校就读学年无法继续办理助学贷款;若学生已退学开除学籍或因其他原因已经不在学校的情况,请在附件1“备注栏”注明,请主动联系学生告知还款事宜并进行毕业确认。

3、鼓励贷款毕业生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提前还款(还款指南见附件2),告知学生有关提前还款的注意事项,做好需提前还款学生的咨询、指导工作。

 

附件:

1、2021届毕业生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情况汇总表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

 

 

                            商学院

                            2021年5月25日

(来源:湘潭大学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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