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潭大学商学院2018-2019学年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7   阅读:7461次

商学院各班级:

为切实做好2018-2019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学生。

 

二、测评原则:

1. 我院2018-2019年度综合测评工作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各班在班主任老师的具体指导下实施,成立班级测评小组(须在班级统一公示),具体承担相关材料的收集、汇总、分析、测评等工作,其成员为:班委会全体成员+普通同学(原则上不少于3名),班长任小组长,团支书任副组长。

2. 各班要认真做好综合测评工作,以《湘潭大学商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为依据,测评小组要对班级成员的综合表现加、减分项目严格把关,凡查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并进行公开批评。

3. 处分、考勤和查寝结果将列入综合测评结果;综合测评结果将作2018-2019年度评奖评优依据。

 

三、材料报送要求

 1. 附件2:《商学院班级综合测评总表》(要求按测评总分排名进行排序,班主任、班级负责人手写签字)上报纸质档与电子档,电子档报送至2603028333@qq.com ,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年级+班级全称+综合素质测评总表。

2、附件3:《湘潭大学商学院2018-2019年度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表(个人)》,仅需报送纸质档,并将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按照加分项的顺序在右上角编号(如B/二社会荣誉/1个人荣誉/具体加分项),装订、整理成册。

3、报送地点:第三教学楼(文科楼)202办公室

报送时间:9月20日(周五)集中收取各班级材料,安排如下:

2016级:8:00-10:30;

2018级:10:30-13:00;

2017级:14:30-18:00。  

请各班级按照通知要求,规范、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不候。

 

 

湘潭大学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16日

(来源:湘潭大学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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