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25   阅读:10531次

各有关单位:

2013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湘社科办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省社科规划办本次受理的项目分为七类,每个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申报青年项目须由2名正高职称同行专家推荐。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本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确立若干研究重点(见附2),不设课题指南,申报者在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的前提下,可自由选题。自选题目要有明确的问题指向,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第一、二类是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称,重点和一般项目在项目类别与经费处填写有所不同。

第三类是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以上三类项目申请时需提供《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7份、活页5份。

第四类是成果立项项目。成果立项项目重在以研究成果质量取舍,可适当放宽申报者条件。申报成果立项项目,应是已获得学术理论界公认的学术理论水平较高、应用对策价值较大而从未获得过省部级及省部级以上基金资助的研究成果。成果形式是已经出版的以申报者为主完成的著作(含丛书),或者是近两年来(2011年7月以来)公开发表的同一研究方向3篇或3篇以上(且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国家级权威学术期刊)的系列论文。申报成果立项资助项目,必须填写《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成果立项审批书》一式4份。以著作(含丛书)申报的提供成果原件1份,以系列论文申报的提供复印件1份(必须由所在学院科研秘书核实成果原件,签署审核证明意见,并加盖社科处公章)。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申报者自留底稿。

第五类是奖励项目。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湘哲社领〔2008〕3号)要求,今年继续对按时完成且鉴定结项等级为“优秀”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持人、我省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数排名前3位及立项实现零的突破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奖励1个省社科基金一般资助项目。申报者需填写《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4份,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报省社科规划办。本年度奖励项目申报材料直接进入专家会议评审,达到省级课题水准予以立项,宁缺毋滥。

第六类是基地项目。省社科规划办所属的每个省社科研究基地可申报1项基地项目,基地项目的主持人须由基地负责人和首席专家会同基地成员共同商定。所报项目应具有鲜明的基地特色和学术应用水准。申报者需填写《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4份,经首席专家签字、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报省社科规划办。为推动省社科研究基地建设,提高基地项目的申报立项质量,本年度基地项目申报材料直接进入专家会议评审、按不超过申报数70%的比例立项,宁缺毋滥。

第七类是百人工程项目。申请人必须是年龄在39以下、有正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经所在单位批准纳入省青年社科人才“百人工程”的培养对象。本年度“百人工程”项目省社科办拟立项50个。申报者需填写《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4份,由所在单位签署“百人工程”培养对象推荐意见、经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报省社科规划办。本年度“百人工程”项目申报材料直接进入专家会议评审、按实际申报量确定立项比例,宁缺毋滥。

2. 项目申报范围涉及26个学科,具体分类如下: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军事学。项目申请书学科分类的填写,须从以上26个一级学科中选择(不要填写到二级学科)。管理学分经济管理、公共行政管理等研究方向,语言学分中国语言学和外国语言学,在填写学科类别时,须加括号具体注明,如“管理学(经济管理类)”、“管理学(公共行政管理类)”、“语言学(中国语言类)”、“语言学(外国语言类)”。跨学科研究课题以“靠近优先”为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此外,基地项目、“百人工程”项目和奖励项目也以一级学科加括号具体注明,如“应用经济(基地项目)”、“法学(“百人工程”项目)”、“教育学(奖励项目)”等。

3.根据省社科规划办规定,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和重点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省社科成果评审委员会项目尚未结项的,不能申报省社科基金本年度项目。

4. 2013年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继续与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联合设立外语科研项目。该项目性质为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一般资助项目。外国语言文学学科获立项资助的统一纳入省社科基金资助项目范围,获立项由所在单位资助的改由该项目资助。申报时按语言学(外国语言类)或外国文学学科填写,不单独注明申报该项目。外语科研联合项目由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根据立项通知将资助经费拨付到项目所在单位帐户。

5.所有申报材料请从附件下载,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活页单独装订。材料用纸制标准文件袋装好,一人一袋,袋子的正面要求贴好申请书的封面。所有项目申请人均需填写本人的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给科研秘书供其汇总。

6.请申报的老师于2013年9月23日(周一)上午10点前填写好申请书、活页和申报项目汇总表,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将电子版发送到torchyang@126.com,邮件主题统一为“老师名字+项目名字”,比如“张三,湖南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研究”,纸质版交到经管附楼104。

附件下载地址: http://skc.xtu.edu.cn/myphp/skc/php/viewart.php?artID=2299

2013年8月25日

                

                  

(来源:校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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