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2年度全国高校古籍整理项目现已开始申报,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申报者条件
项目申报者必须是高校教师,一般为高级职称人员(如是中级职称,需两名高级职称人员推荐)。如是集体合作项目,项目申报者应是科研工作的真正组织者和领导者,并在该项目中担任实质性研究任务;如是个人项目,项目申报者必须是该项目的真正承担者。一般情况下,一人不得同时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全国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校古委会”)的直接资助项目。
二、项目申报学科范围
申报的项目可以是对古籍的整理,也可以是对古籍或其编著者的研究,但研究项目必须是立足于古代文献(包括出土文献)或紧密结合古代文献的研究,而不应是一般意义的文学、历史、哲学、语言学等研究,后者不属于高校古籍整理研究基金项目范围而属于社科基金资助项目范围。
三、所申报的项目一般要求已落实出版单位或已有出版意向,高校古委会不承担推荐成果出版的义务。已在他处获得立项的项目不得申报,以避免重复立项。
四、项目申请者请于2012年6月20日前将《2012年度全国高校古籍整理项目申请评审书》(纸质版一式8份,A4纸印制,左侧装订)报送社科处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skxm@xtu.edu.cn,以便进行形式初审。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一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获省部级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跨地区跨学校的学者合作申请资助的项目,由参加的学者自行协商,制定工作计划,并确定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的学术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提出申请。
3、高校古委会秘书处对所收到的项目申请评审书进行逐一审查,确认无误后,将通知每个项目申请人寄交项目评审费100元。在接到交款通知后,请及时将评审费汇至全国高校古籍整理工作委员会。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王初红 联系电话:58293397 邮箱:skxm@xtu.edu.cn
社科处
附件:
- 附件1: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