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教育厅项目中期检查和受理结题的通知
文章出处:社科处 发布时间:2010-05-31浏览: 352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教育厅在6月将进行教育厅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项目中期检查要求
2008年以前(含2008年)立项但本次不能结题的项目均要进行中期检查。2009年立项项目不进行中期检查。
二、项目结题要求
1、因申报教育厅项目有限项规定(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两项未结题项目的参加者不得作为申请者新申请项目),请在研项目负责人务必及时结题以免影响自己和他人申报。项目结束时间为2010年12月的项目可在本次申报结题。
2、重点和青年项目结题必须在湖南省高校科技网的“科研成果”专栏发布项目成果信息;结题时需提供项目研究报告,主要包括研究背景、已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与步骤、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结论与成果、参考文献等内容;结题材料(含项目研究报告)需组织同行专家评价验收并填写验收意见。
3、结题报告与附件必须订成一册,且附件顺序要与报告中所列成果的顺序一致;附件成果中的中文及英文标注必须用颜色笔标出,未标注的成果不得列入。附件中的论文除有重大影响的附全文外,其余的只要附刊物的封面、目录页、论文首页和标注页。
4、重点和青年项目需提交附件的原件一份送教育厅核对(核对后返回项目负责人)。
5、未达到项目申请书承诺结题标准的项目不受理其结题。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各单位于6月25日前将本单位的省教育厅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材料一式两份统一报送社科处计划科,过期不予受理。
2、重点和青年项目在湖南省高校科技网的“科研成果”专栏发布的项目成果信息由社科处统一发布,电子文档请发至skxm@xtu.edu.cn(邮件主题:***成果发布)
3、教育厅项目中期检查、结题报告下载地址:
http://218.75.242.253/keji/item.php?sort_id=00081
四、其他
1、以前年度已上报结题材料,而教育厅在研项目一览表中仍有记录的项目,这是由于我们工作流程的疏忽造成的,我们已自查出部分项目。为避免遗漏给您的工作带来不便,请存在该情况的项目负责人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负责人姓名发邮件到skxm@xtu.edu.cn
2、对附件1中研究年限为2008年之前(含2008年)的项目,这次若仍不能结题,一律作撤项处理。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