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教育厅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的通知(截止时间:6月26日)
发布时间:2009/06/05   阅读:8176次

关于教育厅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的通知(截止时间:6月26日)


文章出处:社科处 发布时间:2009-06-04浏览: 99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教育厅在6月将进行教育厅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中期检查要求
    2007
年及以前立项的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本次不办理结题的项目均要上交中期检查报告。
 
   
二、项目结题要求
    
1、因申报教育厅项目有限项规定(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两项未结题项目的参加者不得作为申请者新申请项目),请在研项目负责人务必及时结题以免影响自己和他人申报。建议已达到结题要求、项目研究截止时间为2009年的项目在此次办理结题。
    2
、重点和青年项目结题必须在湖南省高校科技网的科研成果专栏发布项目成果信息;结题时需提供项目研究报告,主要包括研究背景、已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与步骤、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结论与成果、参考文献等内容;结题材料(含项目研究报告)需组织同行专家评价验收并填写验收意见。
    3
、结题报告与附件必须订成一册,且附件顺序要与报告中所列成果的顺序一致;附件成果中的中文及英文标注必须用颜色笔标出,未标注的成果不得列入。附件中的论文除有重大影响的附全文外,其余的只要附刊物的封面、目录页、论文首页和标注页。
    4
、重点和青年项目需提交附件的原件一份送教育厅核对(核对后返回项目负责人)。
    5
、未达到项目申请书承诺的结题最低标准的项目不受理其结题。

    
三、材料报送要求
    1
、各单位于626(周五)前将本单位的省教育厅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材料一式两份统一报送社科处规划与项目科,过期不予受理。
    2
、重点和青年项目在湖南省高校科技网的科研成果专栏发布的项目成果信息由社科处统一发布,电子文档请发至skxm@xtu.edu.cn(邮件主题:教育厅项目成果发布)
    3
、教育厅项目中期检查、结题报告下载地址: 
    http://218.75.242.253/keji/item.php?sort_id=00081

(来源:舒建平)

湘潭大学 图书馆 教务处 研究生院 社科处 计划财务处
Copyright 2001-2024 湘潭大学商学院 地址:中国湖南湘潭
邮编:411105 电话:0731-58292243 传真:0731-58597906、58298837 邮箱:sxy@xtu.edu.cn
湘ICP备05005862号 湘教QS3-200505-00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