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受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9年度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函
文章出处:社科处 发布时间:2009-05-12浏览: 39
各有关单位:
根据项目管理办法及《关于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 [2009] 48号)(以下简称《申报通知》)的有关要求,北京师范大学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社科管理中心)将负责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9年度一般项目(专项任务项目除外,下同)的申报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者要认真研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有关管理办法,了解掌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趋势和有关研究情况,尤其是近几年来国家、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已经设立的研究项目情况,避免重复研究,提高研究质量。
2、除《申报通知》相关规定外,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予受理:
(1)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项,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申请者非学校正式在职教师,申请书填写不实、弄虚作假,相关成果存在署名权或知识产权争议。
(2)不按照《申报通知》规定的学科名称及代码填报或填报其他未列入的学科。
(3)《申请评审书》B表中出现申请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和参考文献,以及其他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者及其单位相关背景材料。
3、项目申报数量审核将以各单位上报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为准,请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申报。
4、本次项目评审采用网上匿名方式,请各单位仔细审核网上填报的数据,确保网上数据与上报的《申请评审书》纸质件一致。
二、申报受理时间
1、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务必于5月15日前登录申报系统,登记单位信息,设定登录密码,打印“开通帐号申请表”,加盖管理部门公章,传真至010-58803011、58801803,申请开通审核权限。请尽早做好申请开通工作,避免临近截止日期集中申请而延误开通。
2、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6月15日。请采用特快专递方式邮寄,避免丢失。同时要计算好邮件到达时间,确保在截止日期前寄到。
3、申报截止后,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提出增加或更改申报数据,因为个别数据变动将直接导致全部数据编码的变更和所有表格的重印,影响工作进度。
三、项目申请资料费
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及命中率,节约评审资源,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控制申报数量,严把质量关。申请者应查阅有关申请文件及资料: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社科[2006]2号);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
3.《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92);
4.《国家、教育部有关部门立项项目资料汇编》。
以上资料请与社科管理中心联系。每一个项目应交纳资料费100元,由申报单位在申报截止日期前集中汇至:“北京师范大学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不要简写)。
户 名:北京师范大学 帐 号:805210235708091001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文慧园支行
请在汇款备注栏中注明“××学校2009一般项目资料费”。
联系人:钱选,联系电话:010-58809876。
北京师范大学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