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开展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06   阅读:6726次

关于开展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督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出处:社科处 发布时间:2009-03-06浏览: 14


法学研究基地、中外文学与文化研究基地、红色旅游研究基地::
  根据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办公室《关于开展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督查工作的通知》(湘社科办〔20093)的文件精神200949—10日开展省社科研究基地督查工作。督查工作共设4个片会,我校是第3片会,各片会会期一天半,9日下午报到,10日全天检查。各社科研究基地要根据《2008年湖南省社科研究基地督查评分标准》(见附件一)逐项进行汇报,督查专家根据有关评分细则进行打分。督查结果由社科规划办及时反馈给各社科研究基地,并对督查不合格的基地提出警告。

各研究基地要高度重视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督查工作,按照《2008年湖南省社科研究基地督查评分标准》的有关内容认真准备好汇报材料(42日前先做好一份汇报材料交社科处成果与信息科,待社科处进行审查后再定稿)。汇报材料一式四份(准备PPT),并按时与会,不得缺席。

        联系人:蒋建军   联系电话:8292612

 

 

200936

附件:2008年湖南省社科研究基地督查评分标准

(来源:转发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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