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科技厅关于申报2009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2/12   阅读:6568次

科技厅关于申报2009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文章出处:社科处 发布时间:2009-02-05浏览: 107


关于申报2009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湘科计字[2009]1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09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和《湖南省科学技术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决定启动2009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请抓紧组织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的专题包括:高新技术关键技术及产品、农业关键技术及示范、社会发展关键技术及产品、国际科技合作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应用基础研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与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推广、软科学研究、博士后和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博士后培养)、科技兴贸、市县科技能力建设等10个专题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重大专项由厅重大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2009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商各处室进行主题凝练和顶层设计。其它专题的计划项目申报另行通知。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根据《2009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向推荐单位提出2009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

    2、推荐单位对项目进行初审。推荐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用户名和密码的管理,原有推荐单位用户名和密码不变,新增推荐单位以书面形式(指定管理人员姓名、手机号、加盖公章)发传真至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索取用户名和密码;

    3、通过初审的项目,由申报单位登陆湖南科技网(http://www.hnst.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后(原已注册的登录即可),如实填报项目申报信息,在项目数据成功上传后通过申报系统打印《项目申请书》。申报单位将项目材料提交相应的推荐单位,由各推荐单位统一报送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

三、推荐渠道

    项目由推荐单位推荐申报,不单独受理申报单位和个人的项目申报。推荐单位包括部属高校和部分指定的省属高校、省直有关部门、国家级高新区、市州科技局。

    1、企业由所属地的市州科技局负责推荐申报,在国家级高新区注册的,由国家级高新区负责推荐申报;

    2、部属高校和指定高校直接由该校科技处负责推荐申报;其他省属院校划由所在辖区科技局负责推荐申报;

    3、中央在湘、省属科研院所由相应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推荐申报。

四、申报要求

    1、网上申报。未进行网上申报的项目,一律不受理;未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的《项目申请书》无效。

    2、规范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其中重点项目还需提交《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1)。网上报送,同时提交与网上报送内容完全一致的书面材料一式2份,A4纸,装订成册。附件2的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样表,仅供申报者在系统外预填报时用。

    3、严把推荐关。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好推荐关。不在本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范围内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推荐申报;申报者不得以在研或已结题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重复申报;不得以相同内容多头申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项目研发工作的负责人,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的时间不超过半年;项目负责人限牵头申报1项、最多可参与2项;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牵头申报项目。

    4、关键技术攻关和新产品开发重点项目,必须具有较明确的产业化前景,申请单位应具有较好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条件,有良好的资信基础和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创新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必须具有明确的国外合作单位及国际合作基础,重点项目须提供近2年来与国外合作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中、外文),优先支持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和国际合作基地项目。应用基础研究重点项目,项目组研究人员中35岁以下的中青年科技人员不低于30%,优先支持重点实验室项目和能形成知识创新团队的项目。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转化和推广能力,重点项目必须是产学研结合创新项目。科技兴贸项目,申报单位为具有自营出口权、已有小批量出口、能形成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品牌竞争力、年出口额达50万美元的内资企业。市县科技能力建设项目,由市州科技局组织申报。

    5、博士后培育项目,申请人必须是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企业工作站和博士后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内的、2007年6月30日至2009年1月30日正式进站的博士后科研人员;外省博士后流动站和本省工作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人员,须在省博管办进行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进站日至申报起始日满三个月以上的申请者,应提供在该站的科研开题情况(非本次申报课题)及相关证明;进站日至申报项目起始日满一年以上的申请者,除提供该申请者开题情况(非本次申报课题)及相关证明外,还需提供中期考评情况。在站时间按两年计算,申请者需延期出站的须提供省博管办批准延期出站等相关文件资料。每个博士后流动站或企业工作站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

    6、采取限额推荐的方式申报,各推荐单位限额推荐项目数见附件3。

    7、网上申报日期为2009年2月8日至3月13日。受理中心集中受理时间为2009年2月24日至3月13日,具体安排见附件4。

五、咨询方式

    有关项目申报的未尽事宜可咨询省科技厅相关计划归口处。具体申报受理事宜联络方式如下:

联系人:科技厅计划处 李小兵 0731-8988809

                      张天教 0731-8988810

    受理咨询      钟海华 0731-8988730

    系统咨询      李 华 0731-8988950

受理中心地址:长沙市河西岳麓大道科技大厦一楼大厅102室――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


附件1:湖南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2、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样表(通用样表、软科学研究项目样表、博士后培育项目样表)

附件3:推荐单位限额推荐项目数

附件4:集中受理时间具体安排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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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转发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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