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项目结题表格财务部门意见签字盖章由项目负责人自己办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1/05   阅读:9330次

关于项目结题表格财务部门意见签字盖章由项目负责人自己办理的通知


文章出处:社科处 发布时间:2009-01-02浏览: 54


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在申请结题时均需填写结题表格,大部分表格都会要求负责人对项目经费支出情况进行整理总结并交财务部门签字盖章,特别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求对账目进行分类汇总的同时,还须附上由财务部门打印并加盖公章的项目经费开支明细账目。以前大部分项目结题表格财务签字盖章由社科处代办,根据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和《湘潭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从200911日起,所有项目结题表格中财务部门意见签字盖章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打印加盖公章的项目经费开支明细账目均由负责人自己办理。

特此通知,请互相转告。

社科处

20081231

(来源:转发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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