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在新的科研管理系统中核对、修改个人信息及科研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1/07   阅读:7364次

关于在新的科研管理系统中核对、修改个人信息及科研信息的通知


文章出处:社科处 发布时间:2008-11-04浏览: 233


社科各有关单位及机关相关人员:
学校于2008年9月启动了“湘潭大学科研管理系统”。新的科研管理系统是我校科研管理信息化的重要平台,是“数字化校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建立不仅能使科研人员及时了解到最新的科研信息和个人科研工作情况,形成个人科研信息档案库,而且能为学校、学院和研究机构提供科研信息管理平台,使各级管理部门及时准确的掌握本单位的整体科研情况,为学校科研工作发展决策提供依据。
通过前一阶段的数据初始化工作,我校科研管理系统已进入试运行阶段。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做好科研信息核对及补充工作
由于此系统中的数据是各院系和教职工个人科研工作的基础性数据,今后凡涉及个人科研业绩考核、职称评定、科研编制核算、各单位研究机构的申报和考核、学校科研统计以及各类科研资源分配(如教育厅一般项目指标分配、校级项目申报等)等各项工作,都将以系统内所填报并得到确认的数据为准,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广大教职员工认真核对、补充系统内相关内容。
二、注意事项
1、新的科研管理系统平台是一个开放式的、多级用户管理的网络化管理平台,为科研人员提供一个管理个人科研活动的网络空间,新的科研管理系统登录域名:HTTP://202.197.224.69。科研人员可以用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在平台中管理自己的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等,用户名即本人的职工号(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到社科处领取职工号清单,由科研秘书提供本单位职工的职工号查询),初始密码为1234(可改)。承担科研项目和有科研成果的机关所属人员(不含双肩挑)请致电8293397或8292612查询本人职工号,进行科研信息的核对与补充。
2、社科处已对原来的科研数据进行了初始化工作。相关科研人员需要核实和补充的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历年来的项目及科研成果信息等。此次信息更新完成后,科研人员应根据新取得的科研项目和成果情况定期更新自己的科研信息,由科研秘书和社科处动态审核确认。社科处审核后的数据将不能更改。
3、科研信息的核对与补充拟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8年11月4日-2008年11月17日 各单位科研秘书组织本单位科研人员核对、修改与补充人员基本信息,科研秘书核对、补充本单位信息,审核本单位科研人员信息。科研秘书打印本单位科研人员信息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1月17日前交社科处。如果未交科研人员信息表,该科研人员的论文等成果将不能在科研系统里登记。
第二阶段:2008年11月17日-2008年12月1日 科研人员核对与补充本人历年来(2003年以来的数据务必完整)项目信息、成果信息(包括论文、研究报告、著作成果、获奖成果、鉴定成果、艺术作品),科研秘书审核本单位科研人员项目及成果信息(只核对与补充已登记过的成果,2008年的科研成果暂时不要新增)。
4、11月7日(周五)我处将组织科研秘书参加系统使用培训(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届时请准时参加并做好笔记。本系统暂属于试运行阶段,对其中的不便之处及需要改进的地方,欢迎各位老师多提宝贵建议,并通过纸质材料或电子邮件(skc@xtu.edu.cn)的方式与社科处沟通。
5、根据各单位的信息核对与补充完成情况,社科处将组织有关专家评选出“科研管理系统数据建设先进个人”若干名,以资鼓励。
社科处

2008年10月29日

(来源:舒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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