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申报】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8年度招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6/04   阅读:6511次

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2008年度招标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8年度招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和资助额度
  经高等学校推荐和教育部社科委遴选,并经教育部批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8年度招标课题共40项(详见附件)。
  以上每个项目的资助经费,原则上为30~80万元。
   
二、投标条件
  
凡普通高等学校在职教师,具有正高职称,符合《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所在学校同意并提供担保,均可组织课题组参加投标。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投标:
  1.承担国家社科重大基金项目尚未完成者;
  2.承担历年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尚未完成者;
  3.正在承担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首席专家在2008年8月15日前,未提出最终成果鉴定申请者。
三、招标文件和投标要求
  (一)招标文件
  1.《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8年度招标课题
  2.《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
  4.高校社会科学评价中心《关于受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材料的函》
  5.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8年度投标情况一览表
  以上招标文件请向教育部委托的高校社会科学评价中心索取。全部招标文件亦可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 (http://www.sinoss.net)下载。
  (二)投标要求
  1.投标者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使之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得自行改动投标课题名称。
  2.投标文件由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在确认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后,将7份投标文件分别装袋盖章密封(含1份原件),于2008年8月30日前向教育部委托的高校社会科学评价中心提交。
四、材料报送的有关事项
  详见高校社会科学评价中心《关于受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材料的函》。
  教育部社科司联系人:何健,联系电话:010-66097562。
  高校社会科学评价中心联系人:李建平,联系电话:010-58581195、13910069317。邮寄地址:高校社会科学评价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21层B区,邮编:100029。

附件:教育部2008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课题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来源: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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