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省级重点研究基地设立开放课题的通知
文章出处:社科处 发布时间:2008-05-27浏览: 63
各省级基地和有关学院:
根据《湘潭大学省部级重点研究机构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各省级重点基地要根据所设研究方向和学科前沿设立开放课题,并且用于开放课题经费不少于学校投入总经费的1/2。为了加强我校省级重点研究基地的科学研究,2008年,学校把各基地用于设立开放课题的经费单独划拨(每个基地5万,共25万),面向全省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基地要根据所设研究方向设置开放课题,以进一步凝炼研究方向。
二、 各基地设立的开放课题以一般课题为主,以进一步凝聚队伍。
三、 已主持基地开放课题但未结项的人员不能申报。
四、 开放课题的选题、数量、类型、资助额度由基地学术委员会研究确定后报送社科处,社科处审批后统一在网页公布面向全省进行招标。
五、设置开放课题的请提供招标课题名称、课题类型、资助金额。上述材料均须基地负责人(或首席专家)签字。
六、各基地于
社科处
2008.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