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8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附件: 1、申报省教育厅项目受限人员一览表(请点击下载) |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教育厅的科研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三类。
重点项目主要支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博士、硕士学位点科研骨干,结合国家、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需求,把握科学前沿,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工作。申请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60岁以下;中级职称的申请人,
优秀青年项目主要面向青年科研骨干,支持其开展创新性研究,着眼于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研人才的培养。申请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未曾主持过该类项目且在是
一般项目面向全体在职教师和科研人员,支持其根据国家、地方的一般性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着眼于高校整体科研水平的提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岁,原则上只接受副高职称以下人员(含副高)的申报,且作为项目负责人在校期间累计只能主持一次此类项目。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2-3年,项目的经费为0.5万元。【特别说明:商学院2008年度只推荐副高以下人员(不含副高)申报本类项目】
主持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主持2项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项目尚未结题的负责人,均不能申报本次项目。申报本次项目,每人主持和参与的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2项(我校申报受限人员见附件1)。
二、申报、评审程序。
根据《湘潭大学科研计划管理办法(修订)》(湘大科发[2002]13号)文件精神,我校对重点、优秀青年和一般项目的申报采取单位推荐、限额申报、校学术委员会审定的原则,校机关等非教学单位的人员申报重点和青年项目到对口学院申报。
各单位推荐重点项目、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名额见附件2。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
三、今年分配到我校社科类的重点项目申报数限额7项,青年项目申报数限额7项,一般项目申报数限额33项。鉴于省教育厅各类项目严格实行优胜劣汰机制,淘汰项目较多,请各单位根据学科、学位点建设需要按分配申报项目数等额上报项目,认真组织有关人员申报,并对申报材料严把质量关,保质保量申报。其中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在本月底由社科处组织专家鉴辩,并报校学术委员会审定,方可上报。对未按要求申报的单位,学校不予受理。
湘 潭 大 学 社 科 处
二○○八年三月十日
[相关表格和资料下载:http://www.xtu.edu.cn/myphp/skc/php/viewart.php?artID=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