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06年国家社科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1/04   阅读:6817次

200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06年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在指导思想、课题选题等方面作了新的要求,请各单位认真领会国家社科规划办的申报工作通知精神,切实做好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提高项目申报的立项率。(有关的申报工作通知、《课题指南》、代码表、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及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等已在湘潭大学社科处网页“最新通知和“下载专区栏公布。

2.    本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对“十一五”省级重点学科、2007年博士点的申报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单位务必认真组织。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各单位学术委员会要积极组织本单位预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讨论,凡未经答辩讨论的项目申请书,社科处将不予受理。在注重项目质量的同时,各单位要保证申报数在7项以上,鼓励多报同时,各单位必须对每份申请书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国家规定“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对此,学校还将取消相关单位一年申请教育厅划块项目的资格。

3.    本次申请书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故申报流程更改如下(不含后期资助项目):

(1)        2006年2月13——2月16日  请申报者送1份纸质初稿到社科处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者仅将电子版申请书和活页拷给所在学院科研秘书,不须打印。自己无法打印初稿的,请到伟元打印社登记打印,费用由社科处承担。

(2)        2006年2月17——18日  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含申请书、活页和汇总表)用U盘拷贝给社科处,社科处负责查重,不参加查重的申请书一律不予受理。

(3)        2006年2月20日  社科处统一将申请书电子版交伟元打印社印制、装订、装袋。

4.     关于申请书中一些通用栏目的填写,已在我处下载专区的申请书中注明。

(来源:104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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