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跨学科交叉研究项目特别强调不同学科门类、不同学科(以国务院学位办公布的学科目录为准)之间的交叉融合,重点支持创新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优先支持跨一级学科且项目所依托学科之一为省级重点学科的交叉研究项目。
二、项目的申报与评审:
(一) 申请者资格:全时在校工作的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职称人员,且无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 由各学院组织推荐项目,不接受个人申报,每院申报不超过2项。各省级重点学科可单独推荐1项跨一级学科的交叉项目,该项目由重点学科所在学院推荐,不占该院指标,项目经费在各重点学科经费中支出。申请者必须填写《湘潭大学跨学科交叉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且需符合以下要求:
1.申请经费为2-4万元,研究年限为2006-2007年。
2.申请书中的学科名称与代码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学科分类及代码中最底层次的内容填写。
3.申请书的立项依据中应列出近期的参考文献,其中必须包含有国外杂志上近一、二年的文章(全新课题除外),并附由学校图书馆出具的查新报告。
4.申请书中要明确写出结题成果指标,基础性研究以发表高质量论文为主要指标,应用技术研究要提交详细的技术报告或样件、软件等。项目结题时科技处将根据申请书中所列结题成果指标逐条核实并请专家审核。
5.必须在申请书的承诺页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申报材料在10月28日前一式五份上报科技处。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书不予受理。
(四)科技处将根据申报材料并结合学校的学科建设与发展的需要,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在汇总专家意见后,由科技处确定2005年度跨学科交叉研究项目的立项。
三、湘潭大学跨学科交叉研究项目的管理参照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行。
四、学校今后将优先推荐立项的跨学科交叉项目申报高级别研究项目,但对结题时不提交完整结题材料或不履行结题手续者,将不推荐其申报须由学校推荐的科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