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范围
1、专门研究和阐述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
2、以马列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指导,研究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优秀著作。
3、社会科学基础理论各学科研究中有一定开拓与创新意义的学术著作。
4、不受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成果申请出版资助,同一作者、同类著作在一段时间内不受二次资助。
5、对39岁以下青年作者撰写的优秀著作,实行一定的倾斜。
6、辞书类、教材类、资料类、普及读物类、翻译类以及已经接受各类出版补贴著作,原则上不予资助。
二、申请出版资助者的基本条件
1、申请者在政治上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申请者应是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应职务的人员,不具备者,申请著作出版资助必须有两位本专业研究方面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
3、申请者的著作权不存在任何争议。
三、资助方式
1、经评审获得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的著作,如在省内出版,则资助著作列入湖南省新闻出版局出版计划,由湖南人民出版社统一出版。
2、经评审获得出版资助的著作,如在省外出版,只能在人民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红旗出版社、《光明日报》出版社、商务印书馆、新华出版社、中国经济出版社、中华书局、中央党校出版社等出版社出版。出版前,由受资助人与省社科办签署出版协议,出版经费先由受资助人垫付,待著作出版后,资助经费再由省社科办拨给受资助人。
3、每本著作资助经费2万元。
4、由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资助著作由该社赠送50本书,著作不付稿费。
四、其它事项
1、申报截止时间为2005年3月25日(周五),逾期社科处恕不受理。
2、申报时请交申请书3份,申报著作书稿1份,并交书稿磁盘。
3、申报表格请从社科处----下载专区-----省级表格处下载。
4、所有申报材料如需取回,请在评审结束(4月底)后一个月内索取,逾期省社科办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