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12/22   阅读:7000次

200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05年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在指导思想、课题选题等方面作了新的要求,请各单位认真领会国家社科规划办的申报工作通知精神,切实做好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提高项目申报的立项率。(有关的申报工作通知、《课题指南》、代码表、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及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等已在湘潭大学社科处网页“最新通知和“下载专区栏公布。也可通过国家社科规划办或教育部社科网查询相关信息,其网址分别为:www.npopss-cn.gov.cn;  www.sinoss.net

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项目的申请(以上两点均含外校申请者的项目)。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项目以及中央各部委重大、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受理申报的时间安排与具体要求:我校社科处受理申报的时间为: 2005年1月28日至2月1日,请申报者送一份样表到社科处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者请交电子版及文字版一式7份到所在院(部)。各位老师请于2月19日将所有材料交至104办此次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费和打印复印费由社科处承担,打印、复印定点为伟元打印社。自行打印复印申请书的,凭发票(限报100元)于2005年3月10日前交社科处报帐。

(来源:104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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