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11/01   阅读:6590次

     根据湖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中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者必须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的在职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巳获博士学位的申请者除外)。 
    2.申请者可申请一项和参加一项面上(重点)项目。承担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此次不能申报。
    3.申请者应根据《2004-200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项目申请。2005年资助的重点为生命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三大学科领域。
    4.项目申请书必须使用2004年版《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请特别注意项目申请书(表一、表二)必须严格按要求填写,学科代码必须填写完整,有三级学科的必须填至三级学科。所有参加人员必须亲笔签名,表二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及项目组成员的姓名和工作单位名称。否则,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5.请申请者于2004年12月22日前将(表一)2份、(表二)5份送科技处计划科,过期申请不予受理。
    6.申请基金项目每项收取100元评审费。
    7.有关咨询事宜请联系科技处计划科(8292064)。

(来源:104办)

湘潭大学 图书馆 教务处 研究生院 社科处 计划财务处
Copyright 2001-2024 湘潭大学商学院 地址:中国湖南湘潭
邮编:411105 电话:0731-58292243 传真:0731-58597906、58298837 邮箱:sxy@xtu.edu.cn
湘ICP备05005862号 湘教QS3-200505-00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