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3年度湘潭市科技进步奖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3/11/28   阅读:7128次
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可以申报: 一、 凡近三年来完成并通过鉴定(评审、验收)的科技成果项目,经一年以上生产实践应用证明,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应的。 二、必须已办理过科技成果登记手续; 三、已获省级、省厅局级、市级其他科技奖励的项目不再申报。 申报材料: 1、《湘潭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一式10份,A4纸、仿宋字体,并上交磁盘。(http://www.xiangtaninfo.ac.cn下载) 2、相关附件一式两套(一套原件) 3、请于12月8日前交科研处成果科,(每个项目评审费200元)

(来源:104办)

湘潭大学 图书馆 教务处 研究生院 社科处 计划财务处
Copyright 2001-2024 湘潭大学商学院 地址:中国湖南湘潭
邮编:411105 电话:0731-58292243 传真:0731-58597906、58298837 邮箱:sxy@xtu.edu.cn
湘ICP备05005862号 湘教QS3-200505-00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