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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硕士(博士)研究生答辩相关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4/03/08   阅读:2078次

根据学校有关论文答辩的文件通知要求,结合我院研究生培养实际,现将2024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答辩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答辩对象

2021年9月及以前入学未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下同)。

二、工作安排

(一)创新成果登记

拟申请2024年上学期毕业的学生,请于2024年3月12日之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c.xtu.edu.cn/index.html),进行创新成果登记,登记时需上传附件。

(二)论文预答辩

学院预计3月18-24日组织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预答辩。拟申请2024年上学期毕业的学生,需于预答辩前3日提交毕业论文纸版(去掉导师信息)4份到研工办,并准备10分钟左右的汇报PPT。毕业论文预答辩不通过的学生延迟半年毕业。

(三)毕业材料提交

学生将需提交的培养材料(包括学籍表、培养计划、电子信息注册表、中期考核表、开题报告、教学实践表、论文中期检查汇报表、成绩单等)从系统导出按要求打印经导师鉴定、签字后,于3月31日前以班级为单位交到研究生办公室杨冬妮老师处(商学院9-253办公室);思政材料(年度考核表、毕业生登记表、就业证明等)已上传至群共享,整理齐备经导师鉴定、签字后于4月15日前提交到商学院9-251办公室雷老师处(2015级-2016级非全日制研究生不需提交思政材料)。逾期未交,不予受理,未交齐毕业材料者将不能申请毕业答辩。   

(四)论文第一次查重

通过预答辩的毕业生,请于2024年4月1日中午12:00前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c.xtu.edu.cn/index.html)进行提交首次查重申请,并上传匿名版的学位论文(提交的学位论文要求略去“致谢”部分,并且在论文任何部分不得出现包含作者、学号及指导教师姓名的内容,攻读学位期间所获得的科研成果不标注完成人姓名,只标注本人为第几作者或第几参与人即可),导师系统审核,逾期系统将关闭。

研究生提交首次查重申请,经导师和学院审核通过,即认定为首次答辩(硕士研究生首次答辩(含毕业答辩和学位答辩)后的半年至一年内,博士研究生首次答辩后的半年至两年内可以重新申请学位。再次申请答辩的,论文答辩费由本人承担,论文匿名评审费用由学院承担)。

若研究生未提交论文进行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均认定为此次答辩不合格。

未按时提交首次查重申请的研究生不得参加本次学位论文检测。

学院4月2-3日对论文进行首次学术不端检查,并于4月8日前将检测结果导入系统。论文重复率在5%以下可正常申请答辩;5%-15%(含15%)的,必须认真修改论文,经指导教师、学位点负责人、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后方可申请答辩;15%以上的延期半年,30%以上的延期一年(具体见文件湘大研发[2010]2号)。学生如对查重结果有异议可以向院学位委员会提出申诉。

(五)学位论文抽检

研究生院学位办从通过学术不端检测且学院同意进入答辩环节的学位论文中抽取一定比例进行校外专家匿名评审。其中博士学位论文抽检比例为100%。

抽中的学位论文将直接提取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首次查重申请匿名版学位论文。学校组织三名校外专家对抽中的学位论文进行匿名评审,如有两名及以上评审专家不同意答辩,则申请人不能参加当次学位论文答辩,且半年之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硕士学位;如有一名评审专家不同意答辩,将增聘一名评审专家进行匿名评审,如增聘的评审专家仍不同意答辩,申请人不能参加当次学位论文答辩,且半年之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硕士学位。学位论文抽检不合格者,再次申请硕士学位时,学位论文须进行匿名评审。

其他通过论文首次学术不端检测并同意进入答辩环节但未被学校抽中的学位论文由学院进行盲审。论文盲审版要求略去“致谢”部分,并且在论文任何部分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学号及指导教师姓名,攻读学位期间所获得的科研成果不标注完成人姓名,只标注本人为第几作者或第几参与人即可。

只申请毕业答辩学生不参与抽检。

(六)论文盲审

学院预计4月上旬组织学位论文盲审(学校抽检论文不需要再送审)。盲审学位论文将直接提取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首次查重申请匿名版学位论文,由研工办组织三名校内外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匿名评审。评审结果有一人评阅不同意答辩可再次送审,再次送审依然不同意答辩的学生延迟半年毕业;评阅结果有两人及以上不同意答辩的学生直接延迟半年毕业。

只申请毕业答辩学生不参与盲审。

(七)答辩申请

通过学位论文盲审和毕业论文查重的学生于请于2024年5月10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yjsc.xtu.edu.cn/index.html)进行毕业与学位答辩申请,导师系统审核,过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八)论文答辩

学院预计5月18-21日组织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学生需在5月10日前提交学位申请书(附带论文成果复印件)到研工办,答辩前4日向研工办提交毕业论文答辩稿(去掉导师信息)纸板6份,并准备10分钟左右的汇报PPT。

(九)论文第二次查重

答辩通过的学生在6月4日前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第二次查重申请,并上传终版学位论文(原创声明页本人签字、导师签字扫描插入电子版论文),导师系统审核,逾期系统将关闭。未按时提交第二次查重申请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学位论文检测(论文重复率要求同第一次查重)。

同时提交终版论文同版本的纸板论文3份(原创声明页本人签字、导师签字)到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商学院9-253)。

 

(来源:研究生教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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