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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综合奖、学校励志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6   阅读:4199次

各班级:

根据《湘潭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指导意见(试行)》(湘大学发〔2022〕3号)、《湘潭大学本科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湘大学发〔2022〕2号)文件要求,我校将开展2022-2023学年综合奖、学校励志奖和基础学科专业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籍在读学生。

二、评选名额

我院各专业评选名额分配严格根据《湘潭大学本科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要求及《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综合奖、学校励志奖和基础学科专业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名额分配计算取整数产生。我院学生学校励志奖学金指标数76,综合奖甲等奖学金指标数178,综合奖乙等奖学金指标数254,综合奖丙等奖学金指标数330。

各专业应严格按照分配指标进行2022-2023学年综合奖、学校励志奖评选工作。具体分配指标数详见《商学院2022-2023学年综合奖、学校励志奖申报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1.按《湘潭大学本科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以专业年级为基本单位评定,对学生上学年度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评,采用计分制评出获奖者的等级。学院根据《湘潭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指导意见(试行)》制定实施细则,组织测评;

2.截止本通知下发之日,所有学生2022-2023学年综合奖、学校励志奖均在本人当前学籍信息所在专业进行参评。

3.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本年度评奖资格:

(1)评奖学年内必修课程存在不及格现象的学生,无论重考或重修及格与否一律不允许参加评选,不包括缓考(不及格科目以教务系统导出的专业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单为准。如有同学缓考成绩未挂科但成绩单显示有不及格科目者;高水平运动员等因成绩未开根号而成绩单显示有不及格科目者;退役复学学生因未进行学分认定而成绩单显示有不及格科目者;或因其他特殊原因导致评奖学年内的必修课程实际未挂科但成绩单显示有不及格科目者,该生需提供经教务部门认定的未挂科证明或教务部门出具的更新后的成绩单作为支撑,否则不参加评选);

(2)凡受纪律处分者,自受处分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评学年综合奖学金和学校励志奖金,(参照《湘潭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2022年修订)》湘大学发〔2022〕7号);

(3)评奖学年内无故旷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

4.评选要求:

(1)学年综合奖学金

学年综合奖学金严格按照素质综合测评公示结果参评,奖学金的指标具体按比例分配到各专业,各专业按照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产生。学年综合奖学金共分甲、乙、丙等奖。甲、乙、丙等奖共占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0%,其中甲等奖占参评学生总人数的7%,奖励金额为1500元/人;乙等奖占参评学生总人数的10%,奖励金额为1000元/人;丙等奖占参评学生总人数的13%,奖励金额为500元/人。

(2)学校励志奖金

学校励志奖金用于奖励在逆境中乐观积极,奋发成才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优秀学生,奖励金额为1500元/人,奖励覆盖面为参评学生人数的3%。学校励志奖的评选要求参考《湘潭大学商学院本科生学校励志奖评选实施细则》(附件2)。

(3)已获得学年综合奖学金的,同一学年度不能再参评学校励志奖,即学年综合奖学金(甲等、乙等、丙等)与学校励志奖同一学年内不可同时获得。

5.纪律要求:

1.认真做好综合测评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严格按分配名额及标准执行,严禁将等级名额降等拆分和资金拆分,杜绝奖学金平均分配现象;

3.严禁班级将资金二次分配或个人请客。

四、评选程序

1.下发通知。学生工作部(处)下发通知,启动学年综合奖、学校励志奖评选;

2.学生申请。请各班级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1019中午12:00前在湘潭大学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https://xgxt.xtu.edu.cn/xgxt/main1.jsp?act=left&menuTop=N72)进行线上申请(系统操作流程:湘大官网→信息门户→学工系统→学生资助→资助管理→资助申请;如遇账号或技术问题请咨询网络中心。)

3.学院初审公示。学院严格按要求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如查实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初审通过后,将初审名单在本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中心;

4.学校审定公示。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学院报送的初审名单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

五、材料报送

请各专业将《商学院2022-2023学年学校励志奖学金汇总表》(附件3)电子档以专业为单位于10月19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sxyxgbzzgz@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年级专业+2023学校励志奖汇总表),纸质档经所在专业所有班级班主任签字后以专业为单位报送至商学院新楼9-258办公室。

六、发放方式

奖学金由学校计划财务处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直接发放至学生校园卡内;获奖学生颁发学校统一印制荣誉证书。             

                                                                                     

湘潭大学商学院

 2023年10月16号 

(来源:湘潭大学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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