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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湘潭大学商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3   阅读:3216次

各班级:

为切实做好2022-2023学年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

二、测评原则:

1. 我院2022-2023学年综合测评工作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各班在班主任老师的具体指导下实施,成立班级测评小组(须在班级统一公示),具体承担相关材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测评等工作,其成员为:班委会全体成员+普通学生代表(原则上不少于3名),班长任小组长,团支书、学习委员任副组长。

2. 各班要认真做好综合测评工作,以《湘潭大学商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试行)》为依据,测评小组要对班级成员的综合表现加、减分项目严格把关,凡查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并进行公开批评。

3. 处分、考勤和查寝结果将列入综合测评结果;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2022-2023学年综合奖学金评定、评奖评优以及其他相关奖学金评选依据。

4. 班级所有学生均需参与学年综合测评工作,未参与者无综合测评成绩,不得参与当学年度所有奖学金的评选。

5.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一般以同年级同专业为基本组织单位。各班级学生综合测评完成后,学院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组织专业内各班级对各班学生的素质综合测评得分进行互审复核,并对班级评议和专业互审复核的数据进行统计处理,审核无误后将最终结果发给各班,由各班及时向本班学生公布最终测评结果。

6. 素质综合测评最终结果需注明优秀、合格或不合格等级。其中,测评结果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0%。

三、材料报送要求

1. 附件2:《商学院班级综合测评总表》(要求按测评总分排名进行排序,班主任、班级负责人手写签字)上报纸质档与电子档,电子档2020级报送至2251859764@qq.com、2021级报送至2565705558@qq.com、2022级报送至1037293778@qq.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年级+班级全称+素质综合测评总表。

2. 附件3:《湘潭大学商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个人)》,仅需报送纸质档,并将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按照加分项的顺序在右上角编号(如A/二社会荣誉/1个人荣誉/具体加分项),装订、整理成册。

3.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学院新楼9-160室

报送时间:电子档请在9月19日(周二)下午5:00前报送;集中收取各班级纸质档材料,安排如下:

2020级:8:00-11:00;

2021级:11:00-14:00;

2022级:14:00-17:00  

请各班级按照通知要求,规范、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不候。

如各班级有相关疑问,请相关班级负责人扫描以下二维码加入“商学院2022-2023学年素质综合测评答疑群”进行咨询,或搜索群号369165734入群。

 

  

湘潭大学商学院

2023年9月13日

(来源: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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