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往届未毕业学生电子摄像定于2003年11月19日11点30—11点40在文科楼六楼举行,请我院往届未毕业学生务必于2003年11月18日下午5点以前到经管楼108刘娜老师处报到。
如因无法抗拒的原因在学校安排的时间不能回来参加拍摄,不接收学生私自拍摄的照片,学生本人可以在2003年11月份就近与当地高校或新华社分社联系拍摄,照片返回学生本人,后续事宜由学生与学校联系,散拍照片信息未及时反馈回学校,造成不能按期毕业离校,由学生本人负责。
如有个别特殊情况请与我院学工组刘娜老师联系。
联系电话:13873204907、0732-8293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