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回报母校、支持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我校长沙校友会于2010年捐资设立“金桂”助学金,用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做好2021年“金桂”助学金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全体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生。
二、评选名额及金额
我院参评学生名额:5人;金额6000元/人。每班至多推荐1人参评。
三、评选条件
1.助学金参评学生必须为湘潭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生数据库中学生(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无学术不端行为。
2.家庭经济情况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且亲友无资助能力者;
(3)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
(4)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
(5)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
(6)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
(7)因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在校期间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费用者。
3.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行为文明,品学兼优,生活俭朴,懂得感恩。
4.本学年内已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社会类奖助学金的学生不再参评2021年本科生金桂“助学金”。
5.在同等条件下,本学年内尚未获得其它助学金者优先。
四、评选程序
1.下发通知。学校下发通知,启动“金桂”助学金评选工作。
2.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2021年“金桂”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并附相关材料,且需于11月19日前在湘潭大学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中(湘大官网→信息门户→学工系统→学生资助→资助管理→学生资助申请)线上完成申请(首次登录信息门户的学生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
3.学院初审公示。各学院严格按要求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初审名单在本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统一签署意见并盖章,评审材料提交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中心。
4.学校审定。学生工作部(处)组织对学院报送的评选名单进行审核,并对评选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
五、报送时间及要求
1.商学院2021年“金桂”助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需提交纸质档及电子档,纸质档需经班主任签字,一式一份);
2.2021年“金桂”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需提交纸质档及电子档,一式两份);
3.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显示绩点和排名的成绩单、四六级成绩单、所获荣誉、贫困支撑材料等,需提交纸质档,一式一份),复印件需经班级负责人审核原件后经班主任签字确认(或上交材料时携带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4.请各班级将所有纸质档材料于2021年11月19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文科楼201办公室,并将汇总后的附件1、附件2电子档打包发送至xgbzxj201@163.com(邮件主题命名:年级专业班级全称+“金桂”助学金申请)。
5.请申请人务必于11月19日前在湘潭大学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中(湘大官网→信息门户→学工系统→学生资助→资助管理→学生资助申请)线上完成申请。
6.受助学生在收到资助款后,须给资助人或学校写一份“总结信”,如实介绍自己对资助款的使用及思想、学习、生活情况。
湘潭大学商学院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