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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关于做好湘潭大学2026-2027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5日   阅读:99次

各班级: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22〕13号)、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6〕20号)及《关于印发〈湘潭大学本科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大学发〔2026〕8号等文件精神,我院将开展2026-2027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我院通过学校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校在籍学生。全日制在校在籍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专项助学金,故本次评选不含退役士兵学生。

二 、评选名额及资助标准

1.评选名额:我院名额共770人,其中一等国家助学金276人,二等国家助学金126人,三等国家助学金368人(各班级具体名额见附件1)。

2.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3700元(分三等:一等4800元、二等3700元、三等2600元;国家助学金分秋季和春季两次对半发放)。

三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注:

(1)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2)各班级要做好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学生的比对查重工作 (享受了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就不能再享受普通国家助学金,各班级务必做好比对查重工作)。

(3)根据上级部门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要向特殊困难群体倾斜,对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要重点予以保障,可结合实际给予较高档次(标准)资助。要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中“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家庭的学生予以关注,根据学生资助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及时纳入资助保障范围。

四、评选程序

1.湘潭大学学生工作部下发通知,启动湘潭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

2.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如实填写《2026-2027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各班级成立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并将本班学生申请材料汇总报送至学院(注:报送至学院前请在班级内以合理方式公示一天以上,无异议后再报送至学院);

3.学院(部)初审公示。各学院(部)严格按要求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在院(部)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部)严格按照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

4.学校审定公示。学生工作部根据学院报送的获国家助学金初审学生名单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

五 、报送材料时间及要求

1.报送材料

(1)《2026-2027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

(2)《附件3-1:2026-2027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初审名单表》(提交纸质版,一式一份,需经专业内各班级班主任签字);

《附件3-2:2026-2027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初审名单表》(提交电子版) (一份文档中有两个表请注意查收)。

所有材料请于10月28日中午12:00前报送:纸质材料请以专业为单位报送至商学院9-261办公室;电子版邮件主题命名为:年级专业+“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请以专业为单位汇总并打包发送至:

2023级电子版材料发送至2896262353@qq.com;

2024级电子版材料发送至3469494357@qq.com;

2025级电子版材料发送至257104670@qq.com;

2026级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xyxgbzzgz@163.com。

2.具体要求

(1)注意各班级提交的所有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中的学生名单均需保持一致,且报送人数需与各等级分配名额数保持一致;

(2)《2026-2027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签名必须手写签名,申请时间统一为2026年10月23日,申请理由为30-50字,院(部)审核意见栏请填写“经评审,并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同意推荐该同学申请国家助学金”,院系审核日期2026年11月6日、学校审核日期2026年11月19日(请提前电脑录入);

(3)表格其他内容(包括申请理由)统一使用电脑录入,不得涂改或出现空白项(如该项无内容,请使用斜杠“ /”标明),一份一页,不跨页;

(4)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不得随意更改表格的内容、格式或使用自制表格。

 

附件:

附件1:商学院2026-2027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pdf

附件2:2026-2027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2026-2027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xlsx


湘潭大学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10月23日

(来源:湘潭大学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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