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6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资格审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顺利做好我校2016届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确保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凡于2016年6月及预计2016年12月毕业的我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以下统称2016届毕业研究生,含提前和推迟的。
二、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查信息报送
1、时间:即日起 ------ 2015年12月28日
2、内容及要求:
(1)各单位对2016届毕业研究生的情况要进行全面核查,特别是对提前毕业和延期毕业的研究生要认真核实,做到准确无误。
(2)各单位要细致填好《_____院系2016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资格审查信息报送表》(见附件),并组织毕业研究生一一签名核对。
(3)报送时间: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按质做好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资格审查信息核对工作,并于2015年12月28日前将有研究生本人、研工办老师、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和单位盖章的《 ___院系2016届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查信息报送表》纸质材料及Excel电子表格交至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3、《___院系2016届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查信息报送表》填表说明:(表格必须由毕业研究生本人认真核对填报,不得代填)
(1)协议书号按照实际发放的序号填写,注意调成文本格式;
(2)身份证号不得出现后四位全为0;
(3)学号要正确,不得错位;
(4)考生号由学生到学信网查询填写,共16位;
(5)培养方式按照入学花名册填写;
(6)专业要与毕业证和学位证上一致,班级可以是二级学科;
(7)生源所在地是指参加高考时考生户籍所在地。省内外生源均填写到市州一级,属直辖市的必须到区一级;(如江苏省南通市,自治州省则如“广西南宁市”)
(8)性别有误的、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的需提交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盖户籍部门公章)
(9)研究生就读期间专业调整的需提供学校“转专业批复”文件复印件;
(10)城乡生源选“1、城镇应届;2、城镇往届;3、农村应届;4、农村往届”其中一种,按实际情况在表中选择(以高考时的情况为准);考生类别都填“非师范生”,毕业去向都填“待分”。
(11)就业困难类别选“1、家庭经济困难;2、身体残疾;3、重灾区;4、就业期望过高;5、零就业家庭;6、纯农户家庭;7、就业困难和家庭困难;8、就业困难和残疾;9、家庭困难和残疾;10、就业、家庭困难和残疾;11、非困难生”其中一种,按实际情况在表中选择;
(12)毕业研究生必须填写两个联系电话,其中一个为毕业离校后能长期联系到本人的固定电话号码,另外一个为研究生本人在校期间使用的移动电话,以方便学校及时通知毕业研究生办理档案等就业相关事项;
(13)如属本单位提前或推迟到2016年6月或2015年12月毕业的研究生而核对表内没有信息的,将其相关信息补报在表格预留的空页内;
(14)表中所有字段信息均需填充,不得漏报,尤其是博士研究生;
(15)2016届毕业生的就业派遣费由学校统一支付给省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不需缴费。
三、工作要求
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查是研究生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到由教育厅派发的2016届毕业研究生《报到证》信息的准确性。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对本单位2016届毕业研究生的情况进行全面的摸底和检查,特别注意对休学、未报到入学、退学、提前毕业、历年未毕业而推迟到2016年6月或2016年12月毕业的硕士、博士毕业生的信息核查,力争上报的数据和表格准确无误,做到不漏人、不多报。因工作疏忽而造成的错报、漏报信息等问题由单位自行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5年12月11日
附件:
1、《_______院系2016届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查信息报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