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
金融学专业
(国家一流本科专业、湖南省重点学科、特色专业)
湘潭大学金融学专业始建于1997年,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设置金融学本科专业,成立了金融学系,并开始招收本科专业学生,2005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14年获批金融专业硕士学位点,是国家一级学科硕士、博士培养点。2019年,获首批国家“双万计划”一流专业,湖南省高端金融专业人才最重要的培养基地之一。
专业特色:
1. 理论基础扎实。本专业以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政治经济学、金融学、计量经济学、公司金融等为主要基础课程,同时还开设了大数据、金融科技等前沿课程,每年都有10%以上本科毕业生保送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攻读硕士研究生。
2. 注重实践性。作为一门应用型学科,实践性、实用性是金融学教学的基础,本专业十分注重教学实践基地建设和实践教学。近年来,我院、系授牌建立了50余家长期实习实践基地,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在长株潭的分支机构,横向渗透到湖南省、乃至全国范围内的大中型企业和金融机构,推荐、安排学生实习实践,常年聘请金融实务界高端人才针对市场热点解读指导。
3. 国际化发展。学院与西班牙莱昂大学、日本鹿儿岛大学等大学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每年都有互派师生到世界名校交流访学;师资队伍中有80%的老师有海外留学、访学背景;每年招生计划中都有一定比例招收国际学生,有10%以上本科毕业生申请国际名校攻读硕士学位。
师资优势:
金融专业现任教师25人,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7人,讲师7人,多名教师拥有美国、英国、西班牙、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多个国家的留学访问经历。自成立金融学专业以来,聘请了国内外著名大学的教授为特聘教授,如美国耶鲁大学金融学终身教授陈志武、日本大阪市立大学教授翟林瑜、英国卡迪夫大学教授肖泽忠、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李翀;同时还有温彬、贺立平、黄向阳等金融实务界优秀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另外,师资队伍中人选湖南省“百人工程学者4人,湖南省“121”工程4人,湖南省“湖湘青年英才”4人。
近年来,本专业紧密结合国内外学科发展动态,发挥本院优势学科研究的特色,结合当代金融发展理论与实践需要,进行科研项目的选题和研究,金融系教师先后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多项,省部级项目40多项,服务社会的各级政府和企业项目60多项,多次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近五年来金融系师生在SSCI、SCI和CSSCI期刊上累计发表论文200余篇,出版多部学术著作。
人才培养:
结合高等学校金融学本科专业的培养目标与本校的专业定位,针对金融学专业学生,开设学科平台课程和实践环节的内容,突出我校本科教学“视野国际化、方法规范化、问题本土化;立足湖南、面向全国”的地方特色人才培养模式;围绕学院“基础扎实、专业过硬、诚信务实、敢于担当”的人才培养目标,适应高等学校新文科建设,适应金融发展新形势、新业态要求。培养出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贵平、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克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曹实凡、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院副院长夏杰长、广东省发改委主任朱伟、“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杨怀保等一批优秀人才。
金融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定位于培养具有良好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社会沟通能力,适合在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和企事业等单位从事金融及相关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具体包含3点:一是具备诚实守信的品质,不断提高学生优良的心理素质、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二是具备系统的经济学、金融学原理和商业银行经营、证券投资、国际金融、保险学、企业投融资等基础知识;三是掌握有关的金融法规和国际惯例,能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不断进行金融创新,能在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实际操作和金融管理,在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进行投融资项目分析、项目实施和管理活动。
金融学专业的主干学科:经济学、金融学、计量经济学
金融学专业的品牌课程:商业银行经营学、证券投资学、公司金融、中央银行学
金融学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要求:
1. 本专业学生必须修满164学分方可毕业。其中必修130学分,选修34学分。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湘潭大学普通本科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可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