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5日班团例会
发布时间:2021/12/15   阅读:7159次

与会人员:商学院学工办老师尹慧、商学院学工办老师林晨;18-21级各班班长、团支书

会议主持人:商学院学工办老师尹慧

会议记录人:办公室曹慧琪

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等相关问题

首先参评对象是我院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全日制本科在籍学生,其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排名在本专业的前50%,参评当学年度没有不及格科目(包括选修)等。

报送材料及其要求:附件二不得更改表格的内容、格式或使用自制表格。签名处需手写,其它表格内容必须使用电脑录入、不允许手写、不得涂改或出现空白项(如该项无内容,请使用斜杠标明),申请时间统一填写10月15日。附件二需报送纸质版(一式两份)、附件三(以专业为单位)需报送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截止时间为10月19日下午5:00。

2、国家助学金申请相关问题

报送材料及其要求:附件二同励志奖学金,但需贴一寸证件照,附件三同励志奖学金,附件四严禁修改格式,同时各班级在提交纸质材料时需携带无毒U盘到文科楼201将附件四录入湖南省资助系统,截止时间为10月21日下午5:00。

3、注意事项补充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是以专业为单位,建议各班班主任参加;“四类”学生: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原则上必须享有国家一等助学金。

4、相关问题解答

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不可以同时获得,但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去年获得了金毅-桑尼助学基金的同学不影响今年助学金的申请。

(来源:湘潭大学商学院团委、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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