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关于做好湘潭大学2025年 “伟人之托”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1日   阅读:4022次

各班级:

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突出对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的培养,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我校设立“伟人之托”奖助学金。为充分发挥“伟人之托”奖助学金的激励作用,现将湘潭大学2025年“伟人之托”奖助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全体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二、评选名额及奖助金额

(一)奖学金

名额4人,金额4000元/人。每班限推荐1人参评。

(二)助学金

名额12人,金额2000元/人。每班限推荐1人参评。

三、申请条件

(一)奖学金

1.参评学生必须为我院在籍在校全日制2022、2023、2024级本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信念坚定,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及学校的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品德高尚。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上进,成绩优异,上学年综合测评排名专业前30%、各门课程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且所有课程无挂科记录。

4.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

5.同时获得政府奖学金和校学年综合奖学金者、同时获得政府助学金和校友奖助学金者,自获奖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参评“伟人之托”本科生奖助学金。

(二)助学金

1.参评学生为我院在籍在校全日制已通过2025-2026学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2022、2023、2024、2025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入库未获得其它助学金者优先)。

2.家庭经济情况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且亲友无资助能力者;

(3)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

(4)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

(5)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

(6)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

(7)因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在校期间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费用者。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行为文明,品学兼优,生活俭朴,懂得感恩。

4.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

5.同时获得政府奖学金和校学年综合奖学金者、同时获得政府奖助学金和校友奖助学金者,自获奖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参评“伟人之托”本科生奖助学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获得湘潭大学“伟人之托”本科生奖助学金:

1.有不诚信记录,如考试舞弊、申请材料不实等;

2.无故欠缴学费者;

3.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情形者。

四、评选程序

1.下发通知。学校下发通知,启动湘潭大学“伟人之托”奖助学金评选工作。

2.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填写《2025年“伟人之托”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并附相关材料,在湘潭大学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中(信息门户(https://portal2020.xtu.edu.cn)→学工系统(学生端)→学生资助→资助管理→学生资助申请→选择申请项目)线上完成申请并上传《申请表》附件;)(注:请在学院公示获奖名单之后,再根据公示结果进信息门户网进行线上申请!)

3.学院(部)初审公示。各学院(部)严格按要求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初审名单在本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部)统一签署意见并盖章,本科生评审材料提交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

4.学校审定。学生工作部根据各学院(部)报送的初审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并将审定名单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发放

1.学校将当年度“伟人之托”奖助学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不发放现金)。

2.获“伟人之托”本科生奖学金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1.2025年“伟人之托”本科生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需提交纸质档及电子档,一式两份);

2.商学院2025年“伟人之托”本科生奖助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需提交纸质档及电子档,纸质档需经班主任签字,一式一份);

3.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成绩单为新办公楼打印的盖章版,新生提供高考成绩单,汇总表及申请表上所写获奖及荣誉、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等均需提供支撑材料,需提交纸质档,一式一份),复印件需经班级负责人审核原件后经班主任签字确认(或上交材料时携带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4.请各班级将所有纸质档材料于2025年11月14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商学院新楼9-261办公室,并将汇总后的附件1、附件2电子档打包发送至xgbjxj201@163.com(邮件主题命名:年级专业班级全称+2025年“伟人之托”奖(助)学金申请)。

5.请申请人务必于学院公示后(2025年11月20日前)在湘潭大学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中(湘大官网→信息门户→学工系统→学生资助→资助管理→学生资助申请)线上完成申请并上传《申请表》附件。

附件:

1.2025年“伟人之托”本科生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2.商学院2025年“伟人之托”本科生奖助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请大家区分奖学金和助学金的汇总表


湘潭大学商学院
2025年11月11日

附件1:2025年“伟人之托”奖助学金本科生申请审批表.xlsx

附件2:商学院2025年“伟人之托”本科生奖助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xls

(来源:湘潭大学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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