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商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发布时间:2016/03/17   阅读:17101次

                                             

根据教育部及湖南省招考办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根据《湘潭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2. 坚持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的原则,选拔具有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实践能力的人才。

3. 继续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大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主动适应国家需求,促进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协调发展。

4.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5.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汝岱   副组长:罗菊兰  欧定余

成员:楚尔鸣   龚志民  郭新华   刘长青   刘洪伟  刘  婷

 谭燕芝   钟希余  卓  越

2、复试录取监督、检查小组

   组长:罗菊兰

   成员:许  锋  韩  雷

 

三、复试条件

1.除会计专硕执行自主划线外,其他专业(学术学位类与专业学位类)均执行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地区考生复试分数基本线,同时符合《湘潭大学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2.会计硕士复试入围分数线分为两档,其中A线为196分(本科毕业未满3年、专科未满5年);B线为176分(本科毕业满3年、专科满5年及以上)。复试入围人数共计110人,拟录取79人。

3.所有调剂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且已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复试。

4.各专业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原则上不高于1:1.5。

学术学位:按照2016年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基本线进行复试。

专业学位:

1、工商管理硕士(MBA)、金融专业硕士(MF)按照国家线A类地区复试分数基本线进行复试。

四、可申请调剂专业

类型

专业

拟调剂名额

理论经济学

20

应用经济学

15

工商管理

16

管理科学与工程

5

统计学

4

金融专硕

25

工商管理(MBA)

<8

 

五、资格审查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及复印件;

③所有非应届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方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现场确认时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④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核表。(见附件一,档案单位一般应与报名时填报的工作或学习单位一致且须加盖公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须街道开具相关证明。)

⑤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复试时呈交面试老师,如未办理亦不影响。)

⑥缴纳复试费120元,缴费方式如下。

第一步: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请登录湘潭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 http://202.197.224.66:8081/ksxt/login.aspx,根据网站提示输入账号及密码进入缴费页面;

第二步:根据网站提示,缴费。

由于数据原因,调剂考生请在收到复试通知后第二天进系统缴费。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六、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由听力、口语测试、笔试及综合面试组成。

1.听力及口语测试:听力测试(其中非英语专业的英语听力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时间30分钟,满分5分。外语口语测试满分5分(由外国语学院和本院组织)。

2. 专业笔试:主要为专业课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不指定教材。各专业笔试科目如下: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和统计学笔试科目:《政治经济学》

工商管理笔试科目:《管理学原理》(会计学方向)或《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和技术经济及管理方向)

管理科学与工程笔试科目:《管理信息系统》

公共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笔试科目:《西方经济学》

金融硕士(MF)笔试科目:《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

工商管理(MBA)笔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

会计硕士(MPAcc)笔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财务会计》

3.综合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分(会计硕士面试满分为5分)。参加面试时,考生可以提供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

4.考生总成绩计算

学术学位: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专业课占10分、面试占10分、听力占5分、口语占5分)。

会计硕士(MPAcc):复试成绩占40%(专业课(财务会计)占25分、面试占5分、英语听力口语占5分、政治理论占5分)。符合B线的考生在复试时统一加四分计入总成绩,再从高到低进行综合排名;

工商管理硕士(MBA):复试成绩占30%(政治理论占10分、面试占10分、英语运用占10分);

金融硕士(MF):复试成绩占50%(专业课占30分、面试占10分、听力占5分、口语占5分)。

 

七、考生报到、体检

1. 考生报到、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3月22日上午8:00-12:00

地点:校俱乐部

2. 体检:3月22日—3月24日,校医院负责

 

八、复试时间安排

时  间

具体安排

地点

负责单位

3月22日上午

8:00-12:00

考生按要求携带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俱乐部

研招办、学院

3月22日中午

13:00-13:30

英语听力

逸夫楼

研招办

3月22日下午—23日

专业笔试、面试、英语口语考试

待定

商学院

 

 

九、录取办法

1.各专业按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对拟录取考生要调取档案及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进行审核,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在推荐阶段已进行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4.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十、其他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2.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不提供打印材料。考生可自行下载并打印初试成绩;

3.无准考证的考生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将领取《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凭《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复试。有准考证的考生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将在其准考证上盖章注明,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复试。

4.调剂的考生和一志愿的考生一起复试。对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我校第一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中将考生状态设为拟录取,考生必须在24小时之内接受拟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湘潭大学商学院

2016年3月17日

(来源:商学院研究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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