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五四”评奖评优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6   阅读:6211次

商学院各班团:

2021年,我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发挥共青团员青年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提升共青团的服务水平、增强团组织工作的创新和服务能力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共青团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扩大基层团组织民主,不断提升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更好地引领广大共青团员在学校“双一流”建设中,在建设现代化新湖南的火热实践中做出更大贡献,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建团100周年,根据《湘潭大学学生奖励办法》(湘大学发〔2014〕13号)相关规定,校团委决定开展2021年度“五四”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项及条件

1.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领凝聚青年有特色、成效好。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到位。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落实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形成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党组织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党的中心任务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五四红旗团支部我院推荐名额为1个,需在近三年获评过团支部工作特色奖或百佳团支部奖方可申报。需提供申报表(见附件2)、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参照上述要求)及相关佐证材料,学校将组织评选,全校共评选出10个。

2.百佳团支部8个

(1)团支部制度健全,班子团结,支部凝聚力强;

(2)思想建设成效好,经常组织思想讨论和理论学习;

(3)支部风气好,学风优良,支部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

(4)积极开展组织生活和支部生活,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较好的思想性、启发性;

(5)组织设置规范,按期换届,认真落实民主选举程序,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青年大学习、青马工程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工作手册填写齐全(提供佐证材料);

(6)申报该奖项需报送申报表(见附件2),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该奖项不得与五四红旗团支部重复申报。

3.十佳大学生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

(2)遵纪守法,崇尚科学,思想积极,品学兼优,具有鲜明的榜样模范作用,未受过违法违纪处分;

(3)积极参加国家级、省市校级竞赛或大型学生活动,表现突出并获得相关荣誉;

(4)十佳大学生从三好学生标兵中评选;

(5)该奖项由学院推报1名候选人至学校,由学校按程序公开评选产生最终获奖人,需报送申报表(见附件2及佐证材料。

4.十佳学生干部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未受过违法违纪处分;

(2)2021年以来,担任过学校、学院级学生组织干部,且任职时间达一年以上(含一年);

(3)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奉献精神,服务能力强,有较强的活动策划组织能力,为共青团工作作出了较大贡献;主持组织大型校园文化活动,并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省级以上媒体报道)(本条至少符合其中一项);

(4)十佳学生干部从优秀学生干部中评选;

(5)该奖项由学院推报1名候选人至学校,由学校按程序公开评选产生最终获奖人,需报送申报表(见附件2及佐证材料。

5.优秀共青团员

(1)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2)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团的会议与活动,按时缴纳团费,取得校(院)一级的团校结业证书,在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良好及以上等次,未受过违法违纪处分;

(3)积极参加学校、学院举办的大型学生活动,表现突出或获得学校、学院表扬;

(4)2018年以后入团年龄在14周岁以上(含14周岁)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1年12月31日);

(5)各班级优秀团员指标分配见附件1,申报该奖项需报送申报表(见附件2),该奖项不得与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推报对象重复。

6.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1)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2)品德优良,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学习成绩较好,未受过违法违纪处分;

(3)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青年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累计超过5次,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4)各班级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指标分配见附件1,学院志愿服务先进个人优先推荐名单见附件4,该奖项不得与优秀团员推报对象重复。

、工作要求

1、坚持严格审核,突出政治标准。各班团在人选推荐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对初步推报候选人选进行全面了解和把关,审核有关申报材料。在此基础上确定推报人选,并在人选所在班级进行公示。

2、坚持依规推荐,确保程序严格。各班团要认真做好此次“五四”评优工作,班级评选小组要对班级成员的综合严格把关,凡查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并进行公开批评。

三、报送材料

1.集体奖项: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百佳团支部的班级需填写相关申报表(见附件2),并附上作证材料,报送电子版及纸质版;同时上交记录完整的班级团支部工作手册。

2.个人奖项:申报十佳大学生、十佳学生干部奖项的,需填写相关申报表(见附件2),并附上佐证材料,报送电子版及纸质版;

申报优秀团员、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奖项的,均需填写附件2申报表,各班级需填写班级推荐名单汇总表word及推荐名单汇总表Excel(见附件3),报送电子版及纸质版。

请各班级于2022年3月29日(星期二)中午12:10-14:10期间将以上所有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及时以班为单位报送至第三教学楼207教室,逾期视为班级主动放弃。电子邮件标题注明“20**级XX专业*班”(打“*”的地方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本次评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班认真组织!

 

电子信箱:the29thzzb@163.com

通讯地址:第三教学楼207教室

联 系 人:周老师  0731-58293466

      勾美骄  13196009416

共青团湘潭大学商学院委员会

 2022年3月26日

(来源:共青团湘潭大学商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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