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负责人:
根据《湘潭大学学生辅导员助理工作管理办法》,2021级学生辅导员助理的选拔推荐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条件
(一) 学生辅导员助理原则上从2019级、2020级在校学生中选拔。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
(三)热爱学校,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大学期间无任何处分记录。
(四)工作认真、负责,乐于奉献,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五)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原则上文科专业学生要求各个学期综合绩点2.8(含)以上,理工科专业学生要求各个学期综合绩点2.5(含)以上,并已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艺术类专业通过大学英语三级),无重修(重考)科目。
(六)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有考研意向、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二、选拔人数
根据2021级新生班级数,按专业一致或者相关的原则,由学院选拔本院辅导员助理,配备到每一个新生班级。
三.选拔时间及方式
(一)自本公告发布开始接收报名。报名方式如下:
各班级组织有意向申请的学生下载并填写《2021级学生辅导员助理申请表》(附件1)及《2021级学生辅导员助理汇总表》(附件2),以班级为单位将电子档命名为“XXX级XX专业XX班级辅导员助理报名”,发送至邮箱:1967834856@qq.com,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交至文科楼202办公室,截止时间:5月28日11:00之前,联系电话:0731-58293466。
(二)学院成立辅导员助理招聘选拔工作小组,负责相应的选拔工作,通过第一轮材料筛选之后,将组织第二轮面试。面试环节主要实行“2+5”的形式,即自行准备自我介绍、工作认知2分钟,回答老师提问5分钟。面试内容贴近学生学习、生活或辅导员助理工作。组织工作由学生办公室负责。
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