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湘潭大学商学院本科生“春蕾”教育基金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0日   阅读:14882次

2020级本科生各班级:

为纪念毛泽东同志题写校名并指示“一定要把湘潭大学办好”暨湘潭大学建校六十周年,促进湘潭大学教育事业发展,“湖南省工程机械租赁服务行业协会泵车分会”与“湖南绿净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决定在湘潭大学设立“春蕾”创新助学金项目,用于学生奖助学金、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合作等,商学院工商管理、电子商务专业为主),现就2020-2021学年我院本科生“春蕾”教育基金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湘潭大学商学院2020级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生。

二、评选名额及资助标准

1.名额13人;金额4000元/人;

2.根据捐赠人意见,2020级工商管理、电子商务专业每班各申报2人,2020级其他专业同学自愿申报,每班限推荐1人参评。

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及学校的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

2.家庭经济困难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勤奋学习,积极进取;

4.该助学金与国家助学金不可同时获得;

5.建档立卡、民政城乡低保、孤残、遭遇重大突发意外事件或通过学校贫困认定现未获其他助学金者优先。

6.申请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所报材料不属实者;

(2)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在我院学习者;

(3)违反校规受到学校处分者;

(4)个人生活铺张浪费者;

(5)有其他重大品行问题者。

四、评选程序

1.湘潭大学商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春蕾”教育基金助学金评选和管理工作。每年下半年由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并发布申请信息;

2.根据申请条件,由申请者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表及有关材料;

3.各班级成立以班主任老师为组长的评选小组,提出推荐意见,上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4.学院评审委员会汇总审核申请材料,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评选推荐初审名单;

5.初审名单报捐赠方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者予以确定、公布、颁发。

、材料提交

1.湘潭大学商学院2020年“春蕾”教育基金助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纸质档需经班主任签字后上交;

2.2020年“春蕾”教育基金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

3.佐证材料复印件(通过学校贫困认定证明或其他相关贫困证明材料),需经班级负责人严格审查原件后由班主任签字确认原件已核;

所有材料需按上述顺序整理左侧顶端装订上交。请各班将所有纸质档材料于2020年11月25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文科楼208办公室,并将汇总后的附件1、附件2电子档发送至sxyxgbzzgz@163.com(邮件主题命名:“春蕾”教育基金助学金申请+年级专业班级全称)。

 

附件:

1.湘潭大学商学院2020年“春蕾”教育基金助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

2.2020年“春蕾”教育基金助学金申请表

 

    湘潭大学商学院

2020年11月20日

(来源:湘潭大学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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