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为4月8日,请各单位按时报送。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3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3]107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申报与评审:
1、以学院和教育部(厅)科研平台为单位组织申报,各单位应根据学科、学位点建设的需要,按照资源共享的原则统筹安排本单位的项目申报。
2、项目申报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推荐名额见附件1,其中从未申报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老师不能申报本类课题的重点项目、青年项目。教育部(厅)科研平台申报的项目归口到相应学院统一报送。不受理超额申报、形式审查不合格及个人申报的材料。
3、各单位需做好项目形式审查,材料报送学校后因形式审查而落选的项目一律不接受修改和替补。项目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4月8日,重点与青年项目递交申请书10份、一般项目递交申请书3份(高教管理类递交申请书10份)。申请情况汇总表和项目申请书请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用申请者姓名命名。
4、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项目,经专家评审后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5、网上申报流程:经学校评审后确定上报教育厅科研项目的教师,使用社科处分配的申报账户登录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系统(网址: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 ),上传项目申请书,经社科处审核后,打印申请书,于4月22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将正式上报的纸质申请书4份/项目报送计划科,电子版发邮件至skxm@xtu.edu.cn。
二、填写项目申请书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规范填写项目申请书申请书(附件2)和项目汇总表(附件3)。
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要求:
(1)承担省教育厅各类项目尚未结题以及项目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再申请新项目。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不得少于3人、不得多于10人。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主持和参与的教育厅各类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已参与2项项目的人员不能申请和参加新项目。教育厅在研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
(2)重点项目申请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60岁以下。中级职称的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在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有较突出的成就。
(3)青年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2013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4)一般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岁,具有正高职称的不能申报该类项目,曾主持过教育厅各类项目的不能申报该类项目。
3、申请书其它注意事项:
(1)申请书封面“所属学科”必须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附件5)中二级学科代码、学科名称填写。
(2)重点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5万元、优秀青年项目不超过4万元,一般项目为0.5万元。
(3)各类项目的研究开始时间统一为2013年9月,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2-3年。
(4)项目申请书、附件须用A4纸双面打(复)印装订成册,附件不得超过20页。
四、项目申报联系人:黄玉屏,58293397,skxm@xtu.edu.cn
附件1:2013年度教育厅项目申报名额分配一览表
附件2:2013年度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3: 2013年度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附件4: 教育厅在研、撤项项目汇总表
附件5: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附件6:《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第二次修订)
社科处
2013年3月20日
附件内容请见社科处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