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湘潭市情对策与应用研究立项课题的公告
文章出处:社科处 发布时间:2009-05-14浏览: 62
《湘潭市情对策与应用研究立项课题指南》(2009年度)经湘潭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审定,现予发布,并开始受理项目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湘潭市情对策与应用研究立项课题指南》(2009年度)(下简称《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两型社会”建设实践,以构建和谐湘潭、促进两型社会建设全面发展为宗旨,以创新性、实用性、可操作性为原则,针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致力于理论应用和对策研究,集约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咨政育人的“思想库”和“智囊团”功能,促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二、《课题指南》选题具有鲜明的地域性、现实性和前瞻性,申报人可在《课题指南》确定的方向下细化选项和定题。对超出《课题指南》范围的申报课题,除确有重大意义或理论创新项目外一般不予立项。本次立项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三、立项课题完成期限:研究报告为一年,著作(含专著、编著等)为二年。
四、本年度项目申报工作要求: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主持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请从《湘潭人文社科网》站下载。申请书原则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
五、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提高申报质量,依据《湘潭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法》规定,对申请人资格、申请书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
六、受理申报时间从2009年5月11日起 至2009年6月30日 止(星期六、日除外)。注:社科处的受理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24日,过期不再受理.申报人于截止日期前把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5份及电子文档,报送社科处,逾期恕不受理。
湘潭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市委办公大楼303室
联系电话:0732-8583110 (传真):8583112
邮编:411101
湘潭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5月11日
《湘潭市情对策与应用研究立项课题指南》(2009年度)经湘潭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审定,现予发布,并开始受理项目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湘潭市情对策与应用研究立项课题指南》(2009年度)(下简称《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两型社会”建设实践,以构建和谐湘潭、促进两型社会建设全面发展为宗旨,以创新性、实用性、可操作性为原则,针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致力于理论应用和对策研究,集约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咨政育人的“思想库”和“智囊团”功能,促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二、《课题指南》选题具有鲜明的地域性、现实性和前瞻性,申报人可在《课题指南》确定的方向下细化选项和定题。对超出《课题指南》范围的申报课题,除确有重大意义或理论创新项目外一般不予立项。本次立项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三、立项课题完成期限:研究报告为一年,著作(含专著、编著等)为二年。
四、本年度项目申报工作要求: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主持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请从《湘潭人文社科网》站下载。申请书原则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
五、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提高申报质量,依据《湘潭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法》规定,对申请人资格、申请书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
六、受理申报时间从
湘潭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市委办公大楼303室
联系电话:0732-8583110 (传真):8583112
邮编:411101
湘潭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