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督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出处:社科处 发布时间:2009-03-06浏览: 14
法学研究基地、中外文学与文化研究基地、红色旅游研究基地::
根据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办公室《关于开展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督查工作的通知》(湘社科办〔2009〕3号)的文件精神,
各研究基地要高度重视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督查工作,按照《2008年湖南省社科研究基地督查评分标准》的有关内容认真准备好汇报材料(
联系人:蒋建军 联系电话:8292612
社 科 处
法学研究基地、中外文学与文化研究基地、红色旅游研究基地::
根据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办公室《关于开展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督查工作的通知》(湘社科办〔2009〕3号)的文件精神,
各研究基地要高度重视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督查工作,按照《2008年湖南省社科研究基地督查评分标准》的有关内容认真准备好汇报材料(
联系人:蒋建军 联系电话:8292612
社 科 处
(来源:转发社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