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刻苦学习、 积极进取、发奋成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创维集团出资与湘潭大学共同设立了“创维栋梁”助学基金。 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全体全日制在籍本科生(2021 级、2022 级、2023 级和2024级在籍本科生)。
二、评选名额及金额
名额:本科生3人;金额:4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 的前50%,参评当学年度必修课程成绩没有不及格科目;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在同等条件下,已入库未获得其它助学金者优先。
四、评选程序
1.下发通知。学校下发通知,启动湘潭大学“创维栋梁” 助学基金评选。
2.学生申请。请各班级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于 11 月 6 号上午11:00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2024年“创维栋 梁”助学基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 3,以下简称《申请表 审批表》)并附相关材料,且需在湘潭大学信息门户 (https://portal2020.xtu.edu.cn)中的“学工系统(学生 端)”同步进行线上申请,并上传《申请审批表》附件(操作流程:湘大官网→信息门户→学工系统→学生资助→资 助管理→资助申请;如遇账号或技术问题请咨询网络中心)。
3.学院(部)初审公示。各学院(部)严格按要求对学 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初审名单在本学 院(部)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 无异议后,学院(部)统一签署意见并盖章,将评审材料 提交至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
4.学校审定。学生工作部组织对学院(部)报送的评选 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 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
五、报送时间及要求
1.请各班级于 11 月 6 日上午 11:00 前将《2024 年 2024 年“创维栋梁”助学基金申请情况表》(附件 2,一 式一份)、《2024 年“创维栋梁”助学基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 3,一式两份,所写情况均必须有证明材料)、 《2024 年“创维栋梁”助学基金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4,一式一份)纸质档并附成绩单及其它证明材料报送至商学院新楼9-25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 xgbzxj201@163.com(邮件主题和压缩包请以年级+专业+ 班级+“创维栋梁”助学基金申请的格式命名)。
2.成绩单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纸质档,所有证明材料 均用A4纸打印,成绩单为新办公楼打印的盖章版,新生提 供高考成绩单,复印件需经班长严格审核原件后由班主任 签字确认原件已核,或交材料时携带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3.所有的材料填写请严格参考《2024年“创维栋梁” 助学基金本科生评审注意事项》(附件5)。
附件: 1.湘潭大学“创维栋梁”助学基金评选办法
2.2024年“创维栋梁”助学基金申请情况表
3.2024年“创维栋梁”助学基金申请表审批表
4.2024年“创维栋梁”助学基金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5.2024年“创维栋梁”助学基金评审注意事项
湘潭大学商学院
2024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