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院资讯 > 学院新闻 > 查阅内容
【人民日报】刘长庚:创新不转化等于浪费(建言)
发布时间:2017/05/17   阅读:10551次

创新不转化等于浪费

创新发展的核心是转化应用。近年来,我国一大批重大创新成果加速应用,引起广泛关注。但总体上,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仍不高,仅为10%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40%的水平。创新成果得不到有效转化,是对创新资源的极大浪费。实现创新发展,亟须推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促进科技与经济有效结合。

目前,我国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方面存在有研发投入规模不大、支出结构不优、创新激励不强、成果信息不对称、体制机制不顺等五大突出问题。

以科技创新引领经济发展,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关键要实现投入合理、激励充分、信息对称、机制顺畅,推动产业链、创新链和资金链无缝对接,形成科技与经济高度融合的创新新格局。为此,建议:

加大多元化科技投入。政府研发投入应实现“两个30%”:政府资金占全部研发投入的比重由2015年的21.26%加快提高到30%左右,地方政府资金占全部政府研发资金的比重至少在30%左右;企业技术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由1.5倍提高到2倍,并适当扩大加计扣除费用范围。我国R&D经费投入强度应向美、日、德、韩等发达国家3%—4%的水平看齐。发挥各类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功能,发掘风险投资等社会资本潜力,拓宽成果转化资金市场化渠道。

优化研发支出结构。我国重大理论创新少、重大成果少,有个重要原因就是在执行部门方面的高校经费占比偏低,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在科研、中试熟化、批量生产三个环节,发达国家和中等发达国家资金投入比例大致为1∶10∶100,我国则为1∶0.7∶100,不利于科技成果转化。建议将高校研发经费执行占比提高到15%—20%;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经费占比分别提高到15%、20%左右,进一步提高普遍性经费资助比例。科研、中试熟化、批量生产各环节投入比加快优化为1∶5∶100左右,助推科技成果转化。

完善创新激励政策。加快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鼓励企业利用股权奖励、股票期权、项目收益分红、岗位分红等方式激励科技人员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完善企业人力资本产权设计。结合深化国企改革,加快研究制定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从而改变科技创新本身激励不足和成果转化激励不强的现状,使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收益权配置更为合理,提高对科技成果完成人及转化推动人的奖励比例。

促进产学研用一体化。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设立研发机构、创新人才和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鼓励各地依托创新资源集聚园区,建设一批有特色的成果产业化基地;鼓励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上下游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构建一批产学研用一体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健全科技体制机制。完善人才供给、管理方面的制度,督促各地制定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细则》,完善高精尖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推动科技人员管理的“去行政化”,放宽对高校、科研机构对于科技人员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和离岗创业的限制,改变部分高校和科研院所“重产出、轻转化”的观念;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考评,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完善科技市场服务体系和众创空间服务,落实与创新、转化相关的税收、创业和投资政策。

(载于 《人民日报》 2017年05月17日  19 版)

刊载链接: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tml/2017-05/17/nw.D110000renmrb_20170517_2-19.htm

(来源:人民日报)

湘潭大学 图书馆 教务处 研究生院 社科处 计划财务处
Copyright 2001-2024 湘潭大学商学院 地址:中国湖南湘潭
邮编:411105 电话:0731-58292243 传真:0731-58597906、58298837 邮箱:sxy@xtu.edu.cn
湘ICP备05005862号 湘教QS3-200505-00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