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学处理决定书的文号:湘大教发〔2026〕9号
决定书内容:王欣欣,学号:201905135213,财务管理专业,因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达到毕(结)业条件,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及《湘潭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湘大教发〔2017〕21号)第七条、第四十条,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王欣欣同学作退学处理。如对学校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退学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因多次联系未果,无法通过当面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现根据教育部第41号令第五十五条规定通过公告方式进行送达。公告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7月10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则视同送达。
特此公告!
湘潭大学商学院
2026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