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光艳、高晓明、宋洋三位研究生退学处理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04日   阅读:3517次

退学处理公告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条及校长办公会201616号决议。以下学生自入学以来,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达到毕(结)业条件。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杨光艳等同学作退学处理

其中杨光艳高晓明、宋洋三位同学(具体信息见表)经多方联系但都联系不上,无法将退学告知书送达至学生本人,根据教育部41号令第五章第五十五条规定,现通过公告方式进行送达,公告时间为2025114-12月3日,公告时间期满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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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光艳高晓明、宋洋三位同学收到公告后主动联系学院教务干事领取退学告知书,办理离校手续。若对退学处理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满10日内(2025123日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电话:0731-58293486)逾期未提出申诉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特此公告

 

湘潭大学商学院

2025114


(来源:商学院研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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