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退学处理公告
根据校长办公会议[2016]第16号决议“2016级以前(含2016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10年”规定。以下同学已达到最长学习年限,且未达到相应的学业要求,根据《湘潭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湘大研发〔2022〕4号),学校拟对以下同学作拟退学处理。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年级 |
专业 |
1 |
201520040091 |
杨光艳 |
2015 |
工商管理 |
2 |
201520040094 |
倪锐 |
2015 |
工商管理 |
3 |
201520040108 |
易国良 |
2015 |
工商管理 |
4 |
201520040109 |
高晓明 |
2015 |
工商管理 |
5 |
201520040111 |
宋洋 |
2015 |
工商管理 |
6 |
201520040112 |
胡喆宇 |
2015 |
工商管理 |
7 |
201520040115 |
朱佳 |
2015 |
工商管理 |
其中杨光艳、高晓明2位同学经多方联系但都联系不上,无法将退学告知书送达至学生本人,根据教育部41号令第五章第五十五条规定,现通过公告方式进行送达,公告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4月1日,公告时间期满视为送达。
请杨光艳、高晓明2位同学位同学在公告期内主动联系学院教务干事领取拟退学告知书,办理离校手续。若对拟退学处理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满7日内(2025年4月1日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电话:0731-58293486),逾期未提出申诉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特此公告
湘潭大学商学院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