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院资讯 > 通知公告 > 查阅内容
退学处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6   阅读:1423次

退学处理公告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条及校长办公会〔2016〕第16号决议,经学校研究,决定对以下13位研究生作退学处理。

         

其中谭龙、潘伟平、黄奕翔、龚喆、罗靓、刘杰6位同学经多方联系但都联系不上,无法将退学告知书送达至学生本人,根据教育部41号令第五章第五十五条规定,现通过公告方式进行送达,公告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13日,公告时间期满视为送达。

请谭龙、潘伟平、黄奕翔、龚喆、罗靓、刘杰6位同学在公告期内主动联系学院教务干事领取退学告知书,办理离校手续。若对退学处理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满10日内(2024年12月23日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电话:0731-58293486),逾期未提出申诉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特此公告

湘潭大学商学院

2024年12月6日

(来源:商学院研工办)

湘潭大学 图书馆 教务处 研究生院 社科处 计划财务处
Copyright 2001-2025 湘潭大学商学院 地址:中国湖南湘潭
邮编:411105 电话:0731-58292243 传真:0731-58597906、58298837 邮箱:sxy@xtu.edu.cn
湘ICP备05005862号 湘教QS3-200505-00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