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谢雷等5名研究生做退学处理的决定
下述5位同学自入学以来,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为达到毕(结)业条件。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条及校长办公会〔2016〕第16号决议:“2016级以前(含2016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职单证)最长学年限为10年”。经学校研究,决定对以下5位同学做退学处理。
附退学名单:
1、201308520121 谢雷 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单证)
2、201308520127 陈伟 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单证)
3、201308520132 金辉 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单证)
4、201308520133 张粤湘 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单证)
5、201308520151 蒋婷 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单证)
湘潭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