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专业学位教育中心职能与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18/01/07

一、组织机构

 

二、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工作与岗位职责

在校研究生院和学院的总体规划和指导下,具体负责专业学位项目的教学和管理工作。具体职责:

1.中心主任

由院领导兼任,主要负责与学校、学院工作协调;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规划;招生计划及招生指标的协调;学位申请。

2.中心常务副主任

协助主任开展各项工作;负责中心的招生、教学、学生管理等日常运行。

3.专业学位办公室主任

(1)负责专业学位办公室的全面工作,协助中心主任做好专业学位教育的整体计划、安排、部署、实施、反馈、改进等全面工作;

(2)负责专业学位网站建设及维护工作,负责校友联系及提供校园信息服务;

(3)负责筹划开学典礼及毕业典礼等工作。

4.招生项目主管

(1)负责秋季专业学位、春季专业学位、企业研修班招生项目的管理工作,包括招生咨询、复试安排、招生录取工作;

(2)负责专业学位考前辅导工作,加强与考前辅导班的指导与监督;

(3)协助做好专业学位开学及毕业典礼等大型活动的组织及策划工作。

5.教学项目主管

(1)负责制定和修订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2)负责专业学位、研修班等项目教学计划的落实、教务协调等各项工作;

(3)负责课程建设、课程安排、专业学位任课通知单的发放、组织专业学位主讲教师聘任、课程评估、学生考勤、成绩管理、考务安排及管理、教学文件管理及其他相关教务工作;

(4)负责与专业学位主讲教师、专业学位学员在专业学位教学方面的经常性沟通和征求意见;

(5)负责学生学籍管理部分工作(免修、重修、缓考等);

(6)负责国内、外交流项目的开展(对外交流、暑期交流、短期学习)、外事接待、外教的选聘等工作。

6.职业发展主管

(1)负责专业学位班委会、专业学位联合会、专业学位校友会等相关工作;

(2)负责组织“专业学位大讲堂、专业学位论坛、专业学位沙龙”相关工作;

(3)负责专业学位教育基地建立与专业学位学员职业发展工作;

(4)负责企业实践、观摩、交流及拓展活动。

7.专业学位学生与学位项目助理

(1)负责论文答辩工作,包括导师的双向选择并协调分配、专业学位学员论文开题、预答辩及答辩的组织工作,开题、预答辩及答辩通知发放工作;

(2)负责学位与毕业证书的办理及发放工作;学生档案的整理、邮寄及档案馆存档工作;

(3)负责学籍管理工作(包括入学注册及缴费工作,学生证、图书证办理及发放工作,学生借读、退学、休学及复学工作,学籍证明开具等工作)。

 

 

湘潭大学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来源:专业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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