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院资讯 > 信息公告 > 查阅内容
商学院关于做好湘潭大学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2   阅读:7423次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和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2〕29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在籍学生。

  二、评选名额及资助标准

  评选名额:共688人,其中一等助学金229人,二等助学金71人,三等助学金388人(各班级具体名额见附件1)。

  资助标准: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人(分三等:一等4400元/人/学年、二等3300元/人/学年、三等2200元/人/学年;国家助学金分秋季和春季两次对半发放)

  三、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注:

  1.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2、学院将做好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学生的比对查重工作(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就不再享受普通国家助学金)。

  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1】72号)文件中,明确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要向特殊困难群体倾斜,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要重点给予保障,结合实际给予较高档次(标准)资助。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中“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家庭的学生予以关注,根据学生资助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及时纳入资助保障范围。

  四、评选程序

  1.湘潭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下发通知,启动湘潭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

  2.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如实填写《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

  3.学院初审公示。各学院严格按要求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本院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在湖南省资助系统(http://xszz.hnedu.cn/)中严格按照系统要求完成线上申请、审核并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中心;

  4.学校审定公示。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学院报送的获国家助学金初审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

  五、报送材料时间及要求

  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国家助学金获资助学生名单表》(附件3,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于10月18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文科楼202办公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xgbzxj201@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年级专业班级+国家助学金申请”。

  2.《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填写要求(附件2、纸质档一式两份)

  (1)签名必须手写签名,申请时间统一为2022年10月12日;

  (2)表格其他内容(包括申请理由)必须使用电脑录入,不允许手写、不得涂改或出现空白项(如该项无内容,请使用斜杠“/”标明),一份一页;

  (3)表格中的“XX学院XX系XX班”,“系”可理解为“专业”;

  (4)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不得随意更改表格的内容、格式或使用自制表格。

                                                                                                        湘潭大学商学院

2022年10月11日

 

 

(来源:湘潭大学商学院)

湘潭大学 图书馆 教务处 研究生院 社科处 计划财务处
Copyright 2001-2024 湘潭大学商学院 地址:中国湖南湘潭
邮编:411105 电话:0731-58292243 传真:0731-58597906、58298837 邮箱:sxy@xtu.edu.cn
湘ICP备05005862号 湘教QS3-200505-00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