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下发《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综合奖、励志奖和基础学科专业奖工作的通知》,评选条件及办法按《湘潭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结合本院(系)实际,制定院(系)学年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及励志奖评选细则。经个人申请,班委评选,班主任推荐,学院审核,现将综合奖1102人,学校励志奖110人的学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至5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学生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于11月5日12:00前以实名书面形式将意见反映到三教208办公室。
名单详见附件。
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11月2日
- 附件1:附件一:甲等奖学金.xls
- 附件2:附件二:乙等奖学金.xls
- 附件3:附件三:丙等奖学金.xls
- 附件4:附件四:学校励志奖 .xls